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同撤销权法律关系是怎样的

合同撤销权法律关系是怎样的? 一、合同撤销权的含义
  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故其相对无效。在行使撤销权后,合同无效溯及合同成立之时,自始不发生效力。合同撤销权是不同于债权人的撤销权,合同解除权的民事制度。
   二、合同撤销权的法律性质以及特征
   1、 撤销权是基于债权的一种固有的法定权能。
  就如财产所有权依法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一样,债权的权能包括请求权,受偿权和债权保全请求权,债权保全请求权包含撤销权和代位权,债权保全制度是对债的担保制度和合同违约责任制度的一项重要补充,是对合同的一种司法救济制度,作为债权固有的法定权能,撤销权随债权的产生而产生,随债权的消灭而消灭,不随合同当事人的约定而变,无论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约定,债权人始终享有此种基于债权存在而产生的撤销权。
   2、 撤销权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
  撤销权是在债务人放弃债权,无偿转让债权,以明显的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况下所行使的权利,效力及于原债权债务关系主体之外的与债务人发生关系的第三人,这是撤销权中行使主体的一项固有权能。从表面上看这种及于第三人的权利已不是民法典律关系,而是由原债权债务关系延伸的一种新的法律关系,但债权人的撤销权并不是对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也不是经债权人同意的权利变更,不是纯粹的形成权,而是一种以行使对债权人权利的管理权的一项请求权。
   3、 撤销权是债权人以自己名义行使的实体权利。
  撤销权是在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的情况下,债权人为维护自身利益而以自己的名义主张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的权利,因此撤销权是债权人的一项实体权利,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行为的这项权利是对债权的有效保全,尽管此种请求权要以诉讼程序来实现,那只是诉讼作为请求权这一实体权利的程序保障而己。
  上述内容是我们为您整理编辑的有关合同撤销权法律关系的相关内容,合同撤销权是对可撤销合同才生效的权利,而且是在可撤销合同中有无法使合同生效的条款时才能使用的,上述内容中我们也介绍了合同撤销权的性质和特点,在行使合同撤销权时合同撤销权人你改改按照《民法典》中规定的条款内容进行使用,上文中介绍了合同撤销权中合同双方的法律关系,仅供您参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律规定哪些行为造成重婚
      哪些行为造成重婚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重婚罪的成立。生活中对于重婚......


·两车追尾误工赔偿的可能性有多大情况不一定
      两车追尾误工赔偿的可能性有多大情况不一定。当对方为运营车辆且已经出示务工证明的情况下需要赔偿车辆误工费。(一)误工费的概念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


·未遂比照既遂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未遂比照既遂的处罚规定是什么?未遂比照既遂的处罚规定是按照该犯罪罪名的既遂犯的处罚标准从轻处罚。未遂犯和继续犯的区别是: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


·劳动合同无骑缝章合同有效吗?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必然是有一份劳动合同的,如果单位有需要,还会要求员工有几个月的试用期时间,但是试用期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


·房产继承权顺序是什么?
      房产继承权顺序是什么?一、房产继承的概念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


·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怎样征收房产税
      少有人对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什么是房产税,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的?这些问题是很多人都不了解的,交出去的钱总要知道用以做什么吧,今......


·哪些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哪些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一、哪些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


·域名与厂商名称的联系与区别
      域名和厂商名称(商号)都可用以区分不同的公司,具有一定的标识性和排他性,并且从理论上讲,这种标识性和排他性都是无限期的。另外,一般来讲......


·一、交通事故九级伤残我方次责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九级伤残我方次责怎么赔偿?1、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之间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应当根据双方的过错责任......


·交通事故顶包自首怎么处理?
      交通自首顶包人涉嫌窝藏、包庇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交通事故的人涉嫌交通肇事罪,找人......


·未成年犯罪记录怎么可以消掉
      未成年犯罪记录怎么可以消掉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规定是要不公开审理,并且保密的,但是不代表没有犯罪记录的,只是这些记录是不公开的。但是您也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