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务输出是什么意思,包括哪些内容

劳务输出说的简单点,就是组织国内的民工到国外从事劳务活动,民工以此获得一定报酬的行为。相信很多人对劳务输出的理解与我们的差不多,那我国法律上是如何规定劳务输出的呢?究竟劳务输出是什么意思?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务输出是什么意思
  
  劳务输出是劳动力空间流动的一种形式。包括国际劳务输出和国内劳务输出。国际劳务输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获得了较大发展,已成为许多国家开展对外经济合作的一种重要形式。
  
  二、劳务输出的内容包括哪些
  
  劳务输出大致说来.包括以下两类:
  
  (一)向国外派遣劳务人员
  
  即由我国派遣劳务人员到国外工作。按世界银行分类,它属于要素性劳务,因为他涉及列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在国际间的流动。
  
  劳动力流动的形式基本上有两种:
  
  一是移民。即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在国与国之间的迁移;
  
  二是临时性劳动力流动,即一国劳动力在国外从事短时期的工作.工作完成后即回国,这是发展最快,也是最重要的劳动力流动形式,临时性劳动力流动又有自发的和有组织的劳动力流动两种。目前,我国劳务输出基本上采取由国家有组织地派遣劳务人员出国工作的形式。
  
  (二)向国外提供各种服务
  
  这些服务从广义上讲也属于劳务范畴,世界银行将此类劳务称为非要素性劳务,因为此类劳务并非以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形式在经济中起作用的。
  
  一国可向外提供的服务是多种多样的,目前在国际上比较重要的有:
  
  1、技术服务。即向国外提供技术培训,技术指导。
  
  2、国际咨询。即向国外客户提供咨询服务。
  
  3、国际旅游。即接待外国游客在本国游览观光。
  
  4、金融服务。即向国外提供银行保险等服务。
  
  5、运输服务。即为国外客户提供海洋、航空等运输服务。等等。非要素劳务的提供可以在国外,也可在国内(如旅游),其盈利性一般远大于要素劳务。但较为复杂,要求劳务输出国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发达的第三产业。目前,发达国家是这种劳务的主要提供者。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很早就在一些国家开展劳务合作,派遣了许多劳务人员,但大多是援外性质,我国真正开展劳务输出还是在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目前,我国的劳务输出发展较快,但与世界其它国家相比,差距很大。我国劳务输出规模较小,而且层次不高。基本上还处于单纯赚取劳务费的水平。国际劳务合作。劳动力输出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较大,主要表现在:
  
  1、增加我国的外汇收入;
  
  2、改善我国就业状况;
  
  3、带动商品出口;
  
  4、学习先进技术;
  
  5、增进我国与其他国家人民互相了解和友谊。
  
  所以,我们要重视劳务输出业;它不仅可以增加收入,而且可以通过互相学习、竞争。提高劳动力素质。并且,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国际劳务合作,以推动对外经济往来的发展。
  
  原来,劳务输出就是劳动力在各个地方流转的一种形式,可以分为国内劳务输出与国际劳动输出。具体包括的内容有技术服务、国际咨询、金融服务、运输服务等等。以上就是对劳务输出是什么意思的解答,如果你还想了解劳务输出的具体方式等内容,不妨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家暴对于财产分割影响是什么?
      一、家暴对于财产分割影响是什么?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婚姻法规定,过错是指重婚、有配偶者与......


·当派出所不予立案怎么办?
      当派出所不予立案,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申诉:1、进行复议申请如果原告不服从审批的结果的,是可以进行复议申请的。进行复议申请的时候应当向派出......


·酒架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酒架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如果是酒驾而非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的,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如果是醉驾的,保险公司只垫付抢救费用。而且在......


·一、没有责任认定的交通事故纠纷可以起诉吗?
      一、没有责任认定的交通事故纠纷可以起诉吗?1、没有责任认定的交通事故纠纷可以起诉,只要满足相关条件就可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


·法院羁押期间能送东西吗
      法院羁押期间一般可以送东西,同时还有条件的允许进行探视,不过规定是由聘请的辩护律师进行探视。《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


·2023怎么起诉离婚才合法
      怎么起诉离婚才合法?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


·打印遗嘱有本人签字生效吗?
      打印遗嘱有本人签字生效吗?打印遗嘱有本人签字生效,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


·药店买到假口罩应该如何要求赔偿?
      (1)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


·一、离职多少时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离职多少时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未经允许擅自离职超过6个月者,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所受损失概不负责。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


·工人在工地上打架怎么处理
      工地上打架的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