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特殊累犯不包括什么人?

刑事案件的量刑标准有很多,犯罪后果、主观恶性以及犯罪手段等等,另外还要考虑是不是累犯。累犯分为一般和特殊两种情形。但是很多人对于特殊累犯的认识还停留在字面意思上,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特殊累犯不包括哪些人的相关知识。
  
  1、特殊累犯不包括什么人
  根据刑法,未成年犯罪不适用累犯,因此特殊累犯也一样,年龄必须满十八周岁,以下是相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2、特殊累犯的认定
  特殊累犯制度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实施,由原来的危害国家安全罪扩大到包括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这一扩大表明了我国政府打击恐怖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决心,同样随着这一扩大,种种问题也随之而来.本文基于此原因,对于刑法修正案八中关于特殊累犯认定的相关问题予以简单论述(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特定之罪即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这是构成特殊累犯的实质条件。(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即使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之一被判处或者应当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也不影响特殊累犯的成立。(3)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间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都构成相应的特殊累犯。换句话说,构成特殊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从上面知道了特殊累犯的特别之处了吧,这上面规定了未满18岁的都不加特殊累犯,而且构成特殊累犯不会受到前后两罪相距的时间来限制的,而且都是以累犯论处,关于“特殊累犯不包括什么人”这个问题还有不懂的就咨询,您会得到满意的答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包办婚姻被家暴如何维权?
      在一些偏远山区,有的封建思想父母为了给儿子找媳妇,通过包办甚至买卖的方式。一般来说,女方都是包办婚姻的受害者,这种婚姻不是建立在感情上面的,......


·水上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会根据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情况进行事故责任的认定,事故责任包括了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等。发生水上交通事故也同样需要进行事故......


·欠钱200万不还怎么办 一、欠钱200万不还怎么办?
      欠钱200万不还怎么办一、欠钱200万不还怎么办?1、协商。协商和解的方式是解决问题最简单最便捷的方式,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通过协商得出解决债务......


·挂扣社保是什么意思?
      社保挂靠是指由于个人的原因(自由工作者,无单位等)导致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而自己又想购买社保,从而由代理机构(专门处理社保挂靠的公司)代理......


·离职前加班可以双倍工资吗?
      离职前加班可以双倍工资吗?离职前只要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可以享受加班工资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


·股权外部转让要交税吗
      要交。如果是转让给个人,那么是要交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包括: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


·论根据民法典有关民事主体行使权利的规定
      论根据民法典有关民事主体行使权利的规定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


·青岛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相关政策
      青岛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相关政策国家为了某些建设工程或者其他公共项目的需要对一些土地进行征收,根据我国征地管理工作相关规定,政府需要对农村居民......


·办理公证遗嘱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公证遗嘱需要什么手续(一)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2......


·一、离婚一年还可以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一、离婚一年还可以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吗?离婚一年后,不负责抚养的一方想就更孩子抚养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关于人民......


·民间借贷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该怎样提出
      民间借贷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该怎样提出民间借贷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该怎样提出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权问题,有两种不同的意见。1、民间借贷纠纷不属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