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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不得低于实收资本吗?

注册资本不得低于实收资本吗?注册资本不得低于实收资本,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的关系,要求两者应该一致。但实际上,两者的数额并非在每一时期都相等,只有当投资各方按合同或章程规定缴足其认缴的出资额后,企业的实收资本才等于注册资本。在投资者缴足出资额以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 ,企业还可能会增加资本 ,如,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使实收资本不等于注册资本。但由于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当与实有资本相一致。因此,企业实有资本比原注册资本增加(或减少)超过20%时,应持有验资证明等,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1)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2)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3)注册资金随时因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注册资本的具体情况,涉及到相关事项的处理上,可以基于实际的注册资本数额大小来进行判定,如果涉及到造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或者注册资本未完成实缴的,是需要由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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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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