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收养外国小孩满足什么条件

收养外国小孩满足什么条件一、收养外国小孩满足什么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这里所说的无子女,包括未婚者无子女,已婚者尚无子女以及因欠缺生育能力而不可能有子女等各种情形。而对于子女这一概念,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衡量是否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时,不能仅考虑收养人的经济负担能力,还要考虑在思想品德、健康状况等方面有无抚养教育能力。例如,品德恶劣、患有精神病等不可以为孩子提供良好成长环境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这既是为保障养子女的身体健康,也是收养人抚育养子女的前提条件。如果养父母身患传染病,不仅极易将疾病传染给养子女,病情严重生活不能自理的,更不能履行抚育子女的义务。年满 30 周岁。法律对收养人的最低年龄作上述规定,是出于对收养关系的性质和生育时间的考虑。 30
  周岁以下的人,生育子女的机会尚多,不必急于收养他人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
  40周岁以上。这一规定是出于伦理道德上的考虑和保护被收养人的需要。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被收养人与养父母共同生活,如果另一方允许收养,势必对家庭关系带来种种不利的影响,这是有悖于收养制度的宗旨的。此外,还对收养人作了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的数量限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即使是在收养外国小孩的情况下,也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抢注的著作权是否能告别人侵权
      抢注的著作权是否能告别人侵权一、抢注的著作权是否能告别人侵权?抢注的著作权一般不能告别人侵权,相反,抢注著作权的行为涉嫌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非婚同居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非婚同居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非婚同居当事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当事人之间的人身关系的内容是非婚同居与合法婚姻在法律上最关键的区别。非婚同居欠缺......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程序是怎么样的?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程序是怎么样的?一、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程序是怎么样的?第一,写离婚起诉状(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


·在我国法院哪个部门批准暂予监外执行?
      在我国法院哪个部门批准暂予监外执行?一、在我国法院哪个部门批准暂予监外执行?1、有权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主要包括对罪犯判处刑罚并交给执......


·关联公司混同用过,劳动者如何确定诉讼主体
      对于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其本质上已具有独立的用工主体资格,依法独立地与劳动者成立劳动关系,故在仲裁或起诉时可以以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 如何争取抚养权
      非婚生子女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私生子,通常在男女之间不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时候,生育的子女就属于非婚生子女。但对于非婚生子女,其实我国也是与婚生子......


·没登记孩子抚养权归哪一方
      男女在没有登记的情况下要是就生育了子女的,那此时的子女只能算是非婚生子女,也就是人们经常说的私生子。而日后要是男女解除了同居关系的话,也需要......


·什么是工程项目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保证项目在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等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围绕”安全、质量、工期、投资、决算”控制目标,在项目集成管......


·民法总则留置权指的是什么?
      民法总则留置权指的是什么?在生活中,我国公民享有各种基本的权力,但是有一些特定的权力是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才能形成的。比如说留置权,留置权在我......


·怎么依照不安抗辩权处置抵押物?
      怎么依照不安抗辩权处置抵押物?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涌现出了各种各样的合同纠纷。譬如,抵押合同纠纷。抵押合同纠纷是抵押权的相关主体之间发生的......


·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算共同财产吗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也就是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