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处罚规定是怎么样的?

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处罚规定是怎么样的?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处罚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三、犯罪人员被公安机关逮捕后可以做什么?(一)【程序合法】如果被采取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等)超过法定期限(拘留最长不得超过37天、逮捕后被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的,可以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二)【刑事会见】如果在侦查阶段,那么仅有律师能够进行会见,所以可以在侦查阶段便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清楚案情,弄清楚违反的法律法规,避免因为不了解程序和法律法规而造成更坏的后果。(三)【取保候审】如果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的孩子的,那么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串通销售非法的商标这是很容易导致商标所有人的利益受到重大的损失,而且也违反了商标法的管理规定,一般只要构成此罪的要件与法律条款相符合,那么必定就会承担起法律的责任,所以,商标必须要经过他人的同意才可以进行销售使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投标保证金上限是多少
      投标保证金上限是多少招标和投标由于涉及的金额比较大,因此为了保护招标人的利益,我国法律规定投标人在进行投标之前是必须要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的......


·抢劫犯如何判刑,抢劫犯怎样量刑处罚
      抢劫罪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财产犯罪,而且行为人实施抢劫不但会侵害财产权,还可能侵害被害人的生命健康权。那么对于抢劫犯如何判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内......


·劳动仲裁不满裁决怎么办?
      劳动仲裁不满裁决怎么办?一、劳动仲裁不满裁决怎么办?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一般都可以向法院起诉。作为劳动者,单位向法院起诉的,积极应诉即......


·工伤认定决定书是县级市级决定的吗?
      在现实生活中,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是十分常见的,这也是由于在职工受伤后,若没有进行工伤认定,则不能要求得到赔偿决定的。有些不了解相关法律知......


·北京疫情减免社保怎么申请
      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登录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北京人社APP、北京人社公众号提交缓缴申请,同时,要如实填报最近一个月营业(财务)收入与2019年4季度月均......


·机动车交强险条款有什么规定?
      机动车交强险条款有什么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成为人们的代步工具,伴随而来的则是交通事故的频发。而针对交通事故,国家强制规定了交强险,那......


·国有企业厂房拆迁退休职工是否有补偿
      国有企业厂房拆迁退休职工是否有补偿一、国有企业厂房拆迁退休职工是否有补偿厂房拆迁没有涉及劳动关系变更,而且员工退休恰恰说明了你与厂房没有......


·著作权强制许可的情形包括哪些
      著作权强制许可的情形包括哪些目前,我国现行的著作权立法都没有规定强制许可制度,但是我国已经加入《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所以公约中有......


·劳动保障法特征是什么?
      劳动保障法特征是什么?1、劳动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侧重保护劳动者。有人认为,既然法律追求的是平等,那么作为劳动关系双方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处在......


·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民事诉讼案件,在我国各类案件之中所占的比例是比较高的,人民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之后,必须在掌握了确切的证据的基础之上,才能判决案件,因此在审理......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定罪要件是什么?
      对于扰乱军事管理区正常秩序,影响其正常教学、科研和训练的,公安机关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严重者还会触犯刑法,那么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定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