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起诉后可以撤诉吗

起诉离婚可以撤诉,但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一)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
  (二)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情形的;
  (三)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四)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五)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
  (六)重复起诉的;
  (七)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八)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九)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或者调解书所羁束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情形。
  前款所列情形可以补正或者更正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期间责令补正或者更正;在指定期间已经补正或者更正的,应当依法审理。
  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或者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迳行裁定驳回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财产未举证应如何举证
      离婚财产未举证应如何举证可以提交共同财产和房产的等证据。房产实践中这方面需要收集的证据主要是两类:一是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但产权证在对方手里......


·合同在《民法典》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1、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


·双务合同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双务合同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在合同订立之后,为了使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得到应有的保障,法律为合同双方当事人赋予了相应的权利,其中就......


·司法鉴定怎样进行?应遵循怎样的程序?
      对于一些在专业性问题上有争议的案件,为了更好地进行审判活动,往往需要进行司法鉴定,而司法鉴定最后的鉴定意见便是影响法官判案的重要依据之一那么......


·转账支票背书盖章的规定是什么
      转账支票背书盖章的规定是什么?转账支票收款人一栏应填写为收款单位名称,在正面加盖出票人(付款单位)预留银行印章。收款单位取得转账支票后,在支票背......


·劳动合同单方违约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单方违约怎么赔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


·事实婚姻成立要件包括什么
      事实婚姻成立要件包括什么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


·一,交通事故人伤对方直接起诉的时间有多久
      一,交通事故人伤对方直接起诉的时间有多久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


·妇女权益保护法名誉权的定义是什么
      一、妇女权益保护法名誉权的定义是什么?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


·个人借款办理他项权证有什么规定
      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发生个人借款,其中会遇到的情况就是有些人会办理他项权证,为此,我们十分有必要加强对他项权证的了解,今天我们要和您说的是个人借......


·在我国打伤人要司法鉴定多久
      司法鉴定在我国司法建设中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司法鉴定有效的维护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在生活中,如果我们被人打伤后,要对打人者提起诉讼,对伤情的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