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报案后可以撤案吗?

可以。按照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有关规定,立案以后,如果经过侦查,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或者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等等,应该撤销案件。这要根据是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是国家行为,而不是私人行为,并不是私人想调解就能了事的,私人不得干预。如果属于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公诉案件,如果已经立案的话,就得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才决定撤销案件。受害人可以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接接受调解。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 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生活中人们往往会因为工作的原因造成这样或者那样的身体伤害
      生活中人们往往会因为工作的原因造成这样或者那样的身体伤害,那么遇到这样的工伤之后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做呢?目前我国关于工伤残疾的认定具有一定的保......


·如果老婆死了第一继承人是谁?
      如果老婆死了第一继承人是谁?1、“包括丈夫、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


·一、法律仲裁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法律仲裁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仲裁是法院解决纠纷之外的另一种方式。独立于法院体系又受法院约束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必须要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


·如果雇佣童工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如果雇佣童工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劳动法》规定: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


·带凶器扒窃量刑是怎样的
      带凶器扒窃量刑是怎样的一、带凶器扒窃量刑是怎样的量刑标准:(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工程质量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工程质量的内容主要有哪些?我们您所说的“豆腐渣工程”就是今天我们要介绍的关于工程质量事故中产生的一种形式,不管是建筑材料还是说科研设备,出现......


·诉讼标的额怎么算,相关规定有哪些
      诉讼标的额怎么算,相关规定有哪些诉讼标的额的计算方式在我国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说明。所谓诉讼标的额就是说诉讼人在诉讼过程中的争议额度。而......


·交警处理开车撞死人流程
      交警介入后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事故当事人进行问话调查,对车辆进行技术检验,然后根据整个事故情况及成因对事故进行责任划分,责任划分完毕后交......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额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具体处理:1、单......


·公司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哪些
      公司管理制度具体包括:一、行政管理各类制度包括考勤管理、印章管理、着装管理、后勤管理、卫生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办公设备管......


·只有被害人一方证言故意伤害能定罪吗?
      只有被害人一方证言故意伤害能定罪吗?如果被害人一方证言和其它证据形成证据链,就可以定罪。只有故意伤害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