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安置房产权人可以是未成年吗

可以。房产权所有人不分年龄大小,只要此人有户口,以及有身份证编号,就可以。由于孩子未成年,办理孩子姓名房产证,需孩子合法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代理孩子签字办理手续。还需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第六十一条规定: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逮捕证下来还能释放吗
      一、逮捕证下来还能释放吗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特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我国将交通事故划分为四类......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如何分配离婚房产
      一、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配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


·厦门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依据及范本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的同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自己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劳动者可以在寻找工作中运用......


·一、员工社保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员工社保计算方法是什么?缴费金额=缴费基数乘缴费比例。1、社保缴费基数: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


·刑事拘留期间移送审查起诉可以吗?
      刑事拘留期间移送审查起诉可以吗?刑事拘留后,不能直接移送起诉。刑事拘留期间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检察院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


·非法侵入住宅、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认定?
      非法侵入住宅、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认定?这里有两个犯罪行为,首先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可以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犯罪构成认定,其次故意损坏他人财产可以构......


·要约引诱在合同法中是什么?
      要约引诱在合同法中是什么意思?在经济社会中,要约是一种十分常见的现象。当事人向对方发出要约,如果对方接受了自己的条件,双方就可以订立合同。同......


·肇事逃逸撞伤人怎么处罚?
      肇事逃逸撞伤人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


·起诉离婚要多久才算自动离婚?
      一、起诉离婚要多久才算自动离婚?不管多久都不能自动离婚;我国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起诉到人民法院离婚,需要人民法院判决才可以解除婚姻关系......


·贵州省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贵州省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是怎样的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