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告离婚上的主要事项有哪些

离婚的方式我们都知道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如果其中一方失踪或者是死亡就需要通过诉讼离婚,这时候法院可能会采取公告离婚的方式。公告离婚,顾名思义,就是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公告解除当事人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那么公告离婚上的主要事项有哪些?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为您介绍一下这个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公告离婚上的主要事项:
  公告离婚上的主要事项包括对离婚判决事实的公告,以及需要被告在规定期限内去法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已送达离婚判决,并且如果有异议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上诉等主要事项。
  二、公告离婚的注意事项:
  
  (一)婚姻关系有效性的严格审查
  修改后的《婚姻法》按婚姻的效力将婚姻划分为三大类: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合法有效婚姻。法院在受理公告离婚案件时。首先,要确定婚姻的有效性,无效婚姻,可撤销的婚姻在审查时没有多大难处,而对婚姻是否合法有效,由于公告离婚案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场,审查时只能以结婚证的持有与否作为依据。这也是区分合法婚姻与非法同居关系的分水岭。所以,在受理案件时,要严格审查原告方提交的结婚证这一证据。另提醒一点,在审判实践中,对案件受理后判决前是否收回结婚证,做法不一。笔者认为,结婚证对当事人一般有着特殊的重要性,在案件判决之前,法院只应在形式上审查原告方是否持有,以之作为定案由的依据,不应收回原件。是否需要收回原件,要在判决之后,根据判决结果作出收回不收回的决定。
  (二)审查被告是否适格
  所谓公告离婚案件,就是指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以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经审查,一方确实下落不明满两年,通过公告形式依法缺席判决,准予离婚的离婚案件。它所依据的法律基础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之规定,即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是审理公告离婚案件的条件。这个条件有两层含义:1、当事人存在有下落不明的事实状态;2、下落不明的事实状态满二年。从这个条件可以看出,被告应同时具备这两层含义,不完全具备的,不能成为公告离婚案件的被告,审理时不能适用公告形式审理。对不具备两层含义的被告,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如被告外出音讯全无,却未满二年,可依诉讼法规定作出中止审理,以待被告出现或期限届满;对于被告外出满二年却有明确的地址的,可以邮寄送达的方式通知其应诉、出庭。以上就是公告离婚的主要事项以及公告离婚的注意事项的有关内容,其实公告离婚就是在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被宣告失踪后,另一方要求离婚时,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公告解除他们的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一般是不太常见的。关于公告离婚上的主要事项有哪些,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车子抵押了被别人卖了可以赎回吗?
      车子抵押了被别人卖了可以赎回吗?车子抵押了被别人卖了可以赎回,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务担保的方式是比较多的,而抵押是最为常见的担保方式之......


·人民法庭职责有哪些,人民法庭有什么职责
      人民法庭职责有哪些,人民法庭有什么职责在通过诉讼方式处理民事、行政以及刑事问题的时候,在我国都是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进行判决,而此时就会根据......


·著作权转让合同书是怎样的
      著作权转让合同书是怎样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进步,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越来越被大众所认可,著作的种类也越来越多元化,包括文字作品、音乐、美术......


·发票日常生活中常见,发票是我们消费的凭证,有发票就可以对购买
      发票日常生活中常见,发票是我们消费的凭证,有发票就可以对购买的东西进行维权或者二次销售,特别是金额比较大的消费品更需要开具发票,才能证明消费......


·新婚姻法关于车辆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关于车辆分割是怎么规定的?对汽车财产分割,没有变化,如果是婚姻存......


·法人变更的流程是怎样的
      这里的“变更”有很多情况的。例如是名称的改变,也可以是公司制度的改变,也可能是公司发生并购或者分裂变更,还可以是股东内部股权结构发生的变更。......


·商业秘密权定义是怎样
      商业秘密权定义是怎样任何一个企业都是有自己的商业秘密,而企业开展竞争、主要也是靠商业秘密。不过,您是否有听说过商业秘密权呢?可想而知,这是关于......


·最高法非法集资案解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现在越来越多的理财企业开始出现在您的面前,很多人都被这些企业的高额利息所诱惑,将自己的资金都投入到相应的理财产品当中去了,但是有时候有些理财......


·债务的全部转移是怎么进行的
      债务的全部转移,主要是通过两种方法来进行的,即债权人和第三人订立协议,债务人和第三人订立协议。第一,债权人和第三人订立协议。债权人与第三人订......


·买房子交定金多久交首付
      买房子交定金多久交首付这个就看你交定金时候的和开发商的约定了。一般买房流程是:交定金定房----签合同交首付款----银行办理银行按揭----等待银......


·交通事故修车有误工费的规定?
      交通事故修车有误工费的规定有哪些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