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借条丢了自己写个行吗?
一、不慎将借条丢了自己写个行吗?
如果借条丢了,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和债务人协商,重签,补签一个借条,自己单方面写一个是不行的。借条需具备以下要素:
1、凭证名称:借据或借条。
2、借款事由。
3、交付方式。
4、出借人。
5、借款金额。
6、利息。
7、借款期限。
8、借款人。
同时,最好让借款人将签名捺印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借条的附件,或将身份证复印到借条背面或其他空白位置。注意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签名要本人当场签名。
二、哪些借条是无效的?
1、年利率约定超过24%的部分,法院不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借条的主体没有行为能力的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没有得到监护人的追认的。
3、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4、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款合同无效,不受合同法的保护。
比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5、超过诉讼时效。
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超过诉讼时效会丧失胜诉权。
6、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借款人在借款的同时,会写一份借条给出借人,这个借条很重要,应当妥善保管,如不慎丢失,应当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一份借条,其内容要保证和原借条一致。自己不通知对方单方面写借条的行为是无效的,这样的借条不具备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交通事故伤残保险能全报吗?
一、交通事故伤残保险能全报吗?交通事故伤残保险不能全报,“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
·安徽省农村拆迁补偿条例是什么?
安徽省农村拆迁补偿条例是什么?安徽省国有土地上补偿方式安徽省产权交换式补偿:一、安徽省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
·国际仲裁法的具体做法是什么
国际仲裁是您接触比较少的,很多人可能并没听过国际仲裁,实际上国际仲裁是处理国际纠纷和矛盾的一项很重要的手段和方式。为了便于国际仲裁工作的开展......
·如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如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如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破产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和裁定才能确认,不经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自身不能进入破产程序。1、破......
·刑事诉讼法不适宜羁押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不适宜羁押的情形有哪些《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
·管制刑期限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管制刑期限的规定是怎么样的?管制刑期限的规定是三个月到两年的时间规定,管制是针对的对象有下面几个:1、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
·司法鉴定报告和伤残鉴定标准不符原因是什么
近年来,由于伤残鉴定没有统一的鉴定标准,从而造成司法鉴定报告和伤残鉴定标准不符,受害人认为司法失公。是因为司法鉴定和伤残鉴定根据的标准不同造......
·无证驾驶处罚
无证驾驶处罚一、无证驾驶处罚《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所以,第十种情形——未随身......
·怎么样了解二手房的产权状况
怎么样了解二手房的产权状况1、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以及其他证件。产权证件是确定收房人具备出售标的物的基本要素。其......
·告工厂偷税漏税办法有哪些?
告工厂偷税漏税办法有哪些?1、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您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哪个税务机关......
·一、聘用合同和正式工劳动合同有区别吗?
一、聘用合同和正式工劳动合同有区别吗?聘用合同和正式工劳动合同显然是有区别的,劳动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