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重婚罪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一、重婚罪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法律中没有明确的判断标准,但是司法实践中一般以是否在共同生活的版区域对外宣称是权“夫妻”,同时周围群众是否也认为他们就是夫妻来判断,如果是那么就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
  
  依照我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与其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主要表现为禁止两种行为:
  
  1、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相婚者(本人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
  
  2、有配偶者又与他人建立事实婚姻关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关系)。犯重婚罪,处2年一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哪些情形可以要求离婚赔偿?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重婚罪追诉期限是怎么样的?
  
  
  我国《刑法》对刑事犯罪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综上,由于法律对重婚罪的处罚是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因此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5年。也就是说重婚罪在经过了5年之后就不能再进行处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重婚罪的认定就是在有婚姻的情况之下还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是以夫妻的名义生活在一起,只要认定清楚必定就需要承担刑事的责任,但对于重婚罪是属于自诉案件需要由受害者本人亲自到法院起诉,这样法院才会依法的受理自己的请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父母,那么学生的监护人是老师吗?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父母,那么学生的监护人是老师吗?今天我们就带着您一起来探讨下一个话题,那就是老师是学生的监护人吗?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的......


·一、醉驾同车朋友需要承担责任吗?
      一、醉驾同车朋友需要承担责任吗?《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酒驾处罚对象就是违法者,并没把同桌者、同饮者作为“共犯”来处罚。二、醉酒驾驶的法律......


·对于租赁房可以作为遗产吗?
      对于租赁房可以作为遗产吗?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房屋后承租人死亡的,租赁权并不属于可以继承的权利,所以是不能继承的,但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


·离婚以后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以后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


·房子70年后产权到期归谁房屋产权是一种物权
      房子70年后产权到期归谁房屋产权是一种物权,根据物权法规定,这是一种永恒的权利,并不存在过期之说。我们平常所谓的70年产权并不是指房子,而是指房......


·一、申请抚养费强制执行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抚养费强制执行流程是什么?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


·一、交通事故赔偿方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方式是什么?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按照实际的医疗费用来赔偿,并结合伤残鉴定标准来支付伤残赔偿。(1)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交通事故造成......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贩卖冰毒多少死刑?
      有的人为了高额的金钱诱惑,铤而走险,从事贩毒、走私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这些犯罪行为给无数年轻人带来了巨大伤害,不但遭受财产损失,让朋友失望、......


·民法总则由被监护人的规定有什么?
      民法总则由被监护人的规定有什么?民法总则监护人规定如下: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


·城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获取形式有哪些?
      城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获取形式有哪些?政府的信息公开对身为普通老百姓的我们来说是很有必要的,一方面政府办公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信息公......


·利用信用卡诈骗的形式是怎样的?
      在法律的规定当中,既有普通的诈骗罪,也有特殊的诈骗罪,在刑法当中的规定,如果行为人的行为符合了普通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同时也符合了特殊诈骗罪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