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期满的,单位不续签的,劳动合同终止。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检察院核实情况可以关多久?
      一、检察院核实情况可以关多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立案后,即可对嫌疑人进行讯问。1、传唤持......


·二手房居间合同的种类、特征和注意事项
      居间合同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到的一种合同形式,往往适用于房屋买卖,租赁,金融投资等需要中介方的情况,其中二手房居间合同最为常见。二手房居......


·法院对“与他人同居”的认定
      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一般情况下,该项事实的认定应把握以下四方面特征:一是当事人有较为固......


·一、出租人任意解除权的条件是什么?
      一、出租人任意解除权的条件是什么?不定期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与出租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权。不定期租赁合同有三种情形:1、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当事......


·一栋楼几个土地使用证?
      一栋楼几个土地使用证?我国的土地政策一直施行的就是土地公有制,但是人们可以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在农村地区比较常见因为农村地区农民拥有的地比较......


·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是什么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是什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有哪些?1、固有利益固有利益的损害在缔约过失责任中主要是于缔约之际未尽保护义务而致相对方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应由加害人......


·一、租房网签备案是什么意思?
      一、租房网签备案是什么意思?租赁当事人网签租赁合同后,应当按照本市相关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推进完善租赁平台建设,......


·剥夺监护权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剥夺监护权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


·单位犯罪的立案条件
      对单位犯罪的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一是有犯罪事实存在,二是这种犯罪事实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一样,要追究其刑事......


·用人单位解除实习协议需要赔偿吗?
      用人单位解除实习协议需要赔偿吗?对于劳动者来说,若是劳动者被公司提前辞退的,公司会支付一定的补偿金。但实习生本来不同于劳动者,大学生参加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