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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383条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刑法自颁布以来,经历了多次修改,其中最近的一次是刑法修正案九,其对贪污罪进行了不少修订,包括量刑标准上。并且加入了终身监禁的条款,这对于打击贪污受贿犯罪活动意义重大。那么刑法修正案九383条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吧。
  
  一、刑法修正案九383条的内容是什么?
  
  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构成贪污罪应具备哪些条件?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综上所述,在关于贪污罪的修订上面,刑法修正案九383条做出了详细说明。其把之前具体金额的量刑标准修改为用金额较大、金额巨大等代替,并且规定了犯罪情节极其严重的,可以判处终身监禁,不得假释,减刑。具体金额较大是多少,在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中有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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