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同解除后哪些条款还有效力存在?

合同解除后哪些条款还有效力存在? 一、合同解除后哪些条款还有效力?
  我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由此可见,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应当包括《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条款内容,如果合同终止了,合同条款也相应的失去其效力,但是如果该合同尚未结算清理完毕,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清理条款仍然有效。
   二、结算是经济活动中的货币给付行为,结算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1、银行汇票结算。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2、商业汇票结算。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者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3、银行本票结算。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凭以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4、支票结算。支票是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
  5、汇兑。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6、委托收款。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结算方式,合同终止后,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结算。
  清理指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点、估价和处理。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进行清理的主体--比如某会计师事务所、某财产评估机构,清理的范围--比如是固定资产、流动资金,还是库存产成品,以及清理的方法--比如按照政府定价还是市场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清理。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合同解除后哪些条款还有效力”的详解。同时,我们还可以了解结算的相关方式。由此可见,合同解除以后合同上所附有的所有条款并没有随之失效,所以我们在合同解除时应该对其特别注意。若您想更详细地了解关于合同解除后哪些条款还有效力的内容,欢迎咨询我们网站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
      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一、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责任1、违约责任有哪些构成要件:有违约行为;有损害事实;违约的行为与损害的事实之间存在的因......


·非工伤伤残鉴定到哪里办理?
      非工伤伤残鉴定到哪里办理?非工伤伤残鉴定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所负责鉴定,可以由法院委托,也个人选择,但是个人选择往往会导致对方要求重复鉴定,所以......


·夫妻双方到了离婚的地步
      夫妻双方到了离婚的地步,有很多种原因,比如某一方出轨,感情不和经常吵架等等。不管是哪一种,在离婚之时总要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想必大多数......


·公司破产劳动关系转移有哪些?
      我国是一个竞争十分激烈的地方,人与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由于激烈的竞争和社会优胜劣汰的生存法则,几乎每天都有公司、企业倒闭,无法继续正常运......


·提前30天辞退还要补偿员工吗
      提前30天辞退还要补偿员工吗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辞退,可不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但经济补偿金还是要支付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辞退劳......


·一、精神病人立遗嘱公证时是否会通过审核?
      一、精神病人立遗嘱公证时是否会通过审核?精神病人立遗嘱公证时一般是无法通过审核的,《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


·怎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怎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怎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也就是应该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


·监外执行决定机关包括什么
      监外执行决定机关包括什么(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二)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审查同意后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三)在看守所服刑的,......


·约定管辖的范围包括哪些?
      约定管辖的范围包括哪些?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


·离婚协议中离婚理由怎么写
      夫妻协议离婚的,此时需要就协商好的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要按照规定,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而其中比较重要的内容,就是要写清楚夫妻离......


·交强险保障的条件有哪些
      交强险保障的条件有哪些一、交强险保障的条件有哪些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投保了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所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