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仲裁会牵扯法人吗

不会,如果法人代表没有抽逃出资或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那么法人代表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说用人单位被员工劳动仲裁起诉了的话,那么一般情况是没有影响的,除非是公司法人存在着抽逃出资或者是滥用权力的行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投标保证金何时返还
      投标保证金何时返还一、投标保证金何时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


·一、劳动关系解除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一、劳动关系解除终止的区别是什么?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具备特定条件时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自劳动合同终止时起,劳动合同就失去效力。根据《......


·恶意抢注他人驰名商标构成商标侵权,如何维权?
      一、恶意抢注他人驰名商标构成商标侵权,如何维权?如果一个商标的价值较大,一旦自己没有及时去注册,就有可能遭受他人恶意抢注。要是对方注册完成......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属于结果犯吗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属于结果犯吗如果杀人既遂,那就是结果犯了。行为犯与结果犯的区分标准并不统一,在国外刑法理论上存在不同观点。我国刑......


·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依据刑诉法怀孕妇女能受到哪些保护?
      法律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公正的,无论是谁触犯了法律,都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本着人道主义,对于怀孕妇女这类特殊法律主体,应当给予她们人性关怀......


·立案侦查和批捕的区别具体有哪些
      一,立案侦查和批捕的区别具体有哪些首先两者的主体不同,审查批捕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的侦监科,侦查的主体是是由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在案件中所处的......


·行政公益诉讼规定的受案范围和程序构建是怎样的
      行政公益诉讼规定的受案范围和程序构建是怎样的一、行政公益诉讼规定的受案范围(一)损害公共利益的行政作为行为行政作为行为侵犯了公共利益,但......


·工程施工协议应该怎么写
      工程施工协议应该怎么写所有的建筑工程在正式施工之前的准备工作都是非常重要的,虽然说可能准备工作可能要比整个施工的工期都要长,但是其中任何的......


·服务业偷税漏税会如何量刑?
      服务业偷税漏税会如何量刑?1、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


·公安违法办案的行为有哪些?
      公安违法办案的行为有哪些?公安违法办案的行为有哪些?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司法办案活动,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及时纠正办案中发生的违法行使职权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