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断绝父子关系协议书如何写?

断绝父子关系协议书如何写?
  
  断绝父子关系协议书如何写?
  
  父子关系,本来是浓于血的感情,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父子双方必须采取措施断绝父子关系,那么双方应该怎么做,要签署断绝父子关系协议书或者其他文件,才符合法律制度的要求,而且也能有效呢?在这里,为您解答。
  
  一、父母子女关系分类
  
  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的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分两大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二、不同的分类情况如何处理:
  
  1、 对于亲生父子关系:
  
  (1)父子关系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不过虽然血缘关系无法解除,但是基于法律义务的父亲对于子女的监护义务,在子女年满18周岁以后可以自动解除。如果你已经年满18周岁,在法律上就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任何行为只要不触犯法律法规,完全自由,在法律上不受父母的干预。
  
  (2)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自小受到他人收养,则依据《民法典》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2、对于继父子关系:
  
  对于继父子关系,学理方面认为继父子双方承认明示解除后,可以断绝继父子关系。
  
  3、对于养父子关系:
  
  对于养父子关系,在养父子关系成立后,其关系的解除在《民法典》中也有明确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三、断绝父子关系协议书范本
  
  甲方:陈,男,汉族,年月日生,住址,身份证号:
  
  乙方:陈,男,汉族,年月日生,住址同上。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系父子关系,现因性格不合及观念差异等原因,导致经常发生争吵及互相殴打等行为,父子感情破裂,现双方已无法生活在一起,经双方及近亲属协商,决定解除父子关系,并对双方权利义务及财产作出如下约定:
  
  1、甲方与乙方断绝父子关系,以后甲乙双方各自独立生活,互不干扰,双方互不承担抚养或者赡养等费用。
  
  2、协议签订后,甲方的生老病死乙方不再承担。乙方的生老病死,甲方也不承担责任。
  
  3、解除父子关系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来滋扰甲方,更不得无故殴打甲方,如果乙方无故滋事干扰甲方的生活并有侵害甲方权利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刻报警并采取一切法律措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按一般的社会人员处理,不得以父子关系进行特殊处理。
  
  4、解除父子关系后,如甲、乙任何一方在外打架斗殴等行为,所产生一切后果,对方不承担连带责任,完全由各自独立承担。
  
  5、现双方确认无共同债务,解除父子关系后所产生债务由各自承担,对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6、现家中无任何共同财产,解除父子关系后,甲乙双方以后劳动所得收益及财产归自己所有,另一方不得霸占或者抢夺,否则按照抢夺或者其他犯罪论处。
  
  7、现甲乙双方共同拥有的位于市街号房产已被国家拆迁,所得拆迁补偿费用,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由甲方一次性补偿给乙方伍万元正(¥:50000.00元)。以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反悔,更不得以任何借口再向甲方索要,否则以违法犯罪论处。
  
  8、本协议双方签订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忠实履行,不得反悔,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本家庭协议一式六份,家庭成员各执一份。
  
  所以综合来说,父子关系错综复杂,而且如果需要断绝双方关系,那么制定断绝父子关系协议书涉及到方方面面,在法律关系中,实际操作中往往会牵涉到其他事情,怎么样妥善有效的处理好这个问题,真的需要依赖专业人员的支持和帮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关于财产继承权的特征有哪些?
      一、关于财产继承权的特征有哪些?(一)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二)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三......


·公司法人却不是股东可以吗?
      公司法人却不是股东可以吗?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东。原因如下:简单说,法人是企业的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在一般的公司管理中,法......


·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什么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
      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什么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


·广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国家所有,我们很多人拥有的土地是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任何组织任何人不得侵占,而近几年来加快城......


·恶意离婚逃避债务合法吗?
      恶意离婚逃避债务合法吗?恶意离婚逃避债务显然是不合法的。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或者个人债务,夫妻为了规避该债务办理离婚手续的,并且在离婚协议书中约......


·借用他人名义买房有效吗?
      借用他人名义买房有效吗由于我国目前实行购房实名制,即签订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与房产管理部门最终登记的所有权人保持一致;而在确立不动产的所有权归属时......


·一、婚姻法规定婚内能家庭财产分割吗?
      一、婚姻法规定婚内能家庭财产分割吗?婚内分割财产一般是不可以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


·在商品房建造的过程中,由于建筑工艺的原因,房屋面积出现误差实
      在商品房建造的过程中,由于建筑工艺的原因,房屋面积出现误差实属难免。同时,由于面积计算的复杂性与专业性,普通购房者很难算清所购房屋的精确面积......


·民间借贷3分利息合法吗?
      要跟据实际情况而定,主要看借贷关系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按照法律规定,借款利率由当事人约定,具体约定利息不可超过借款合同关系成立时一......


·同居与婚姻的法律效率上的区别
          同居关系只是一种事实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而婚姻关系则是法律关系,无疑是受法律调整和保护的。它们之间在法律上有着很大的......


·破坏监管秩序罪可以判缓刑?
      破坏监管秩序罪可以判缓刑?一、破坏监管秩序罪可以判缓刑?破坏监管秩序罪可以判缓刑,因为我们国家的缓刑制度当中所明确规定的是,三年以下的有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