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外观专利侵权的如何赔偿?

外观专利侵权的如何赔偿?
  
  一、外观专利侵权的如何赔偿?
  
  外观专利侵权的赔偿,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专利法》
  
  第六十五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二、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具体包括四种情况: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的;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的;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的。未经许可实施此种行为,无论属故意或过失,均构成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二)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三)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这类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四种:
  
  1、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2、未经商标权人委托或者授权而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
  
  3、超越商标权人授予的权限任意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
  
  4、销售属于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外观类型的专利,也是脑力创造的结果,故此相比较于其他一般的产品的经济价值是比较高的,这也是不少人实施外观专利侵权行为的原因。专利的所有者,在确定了侵权人的身份,并且掌握了对方实施侵权行为的证据之后,就可以采取协商、起诉等的方式,向对方索赔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盗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盗伐林木行为侵犯国家林业管理制度和国家、集体或者公民个人的林木所有权,为刑法所不容,予以重点打击。那我国对盗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无证酒驾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会如何处罚?
      一、无证酒驾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会如何处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出了交通事故的,如何处罚要依据事故的严重程序而定,造成人......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流程,需要什么样材料?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流程,需要什么样材料?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流程1、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


·根据劳动加班时间计算加班费用是多少
      根据时间计算加班费的标准为: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2倍。......


·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当中,任何一项案件在具体实施的时候都有其犯罪特点。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实施犯罪的行为人不同,那么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力和所需要承担的法律后......


·网贷没有钱还会坐牢吗?
      网贷没有钱还会坐牢吗?一、网贷网贷,又称P2P网络借款。P2P是英文peerto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网络信贷起源于英国,随后发展到美国、德国......


·离婚判决未对财产做出分割怎么办
      离婚判决未对财产做出分割怎么办1、双方可协议处理;2、协议不成时可起诉。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


·案件审理中什么是指派辩护
      一、案件审理中什么是指派辩护通常被指定的辩护人由律师承担,这种辩护人称为指定辩护人。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被告人是限......


·一、法律规定遗嘱有效有几种形式?
      一、法律规定遗嘱有效有几种形式?遗嘱的形式有五种,分别是:(一)公证遗嘱。即经过公证机关证明过的遗嘱。(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


·离婚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
      离婚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根据我国婚姻法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允许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的。但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即关于允许变更的期限问题。根据《最高人......


·一个人可以兼任几个公司法人?
      如果你要和另外两个人合伙出资成立一个新的公司,但是另外两个人当中有一个人已经是另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了,那这个人还可以兼任你们新公司的法人代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