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转让股份给个人需要交什么税

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包括: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承包人对违章建筑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制度系以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清偿承包人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债权,故承包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前提是其建......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出单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在保险领域,保险公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出单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在保险领域,保险公司推出了一项新的保险产品,旨在帮助财产保全申请人分担诉讼风险,就是诉讼财产保全责任......


·公司债务股东需要承担吗
      一般股东不会承担公司债务。但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的,有时股东是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因此,判断股东是否负担公司债务、怎么负担公司债务问题,需要根......


·对罪犯的假释由哪个部门决定
      一、对罪犯的假释由哪个部门决定?(一)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


·霸占财产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霸占财产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强制霸占他人财物立案标准是到2000元以上数额较大的标准。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


·怎么申请去监狱探视朋友?
      非直系亲属探视服刑人员需到监狱的狱政部门去办理手续,以帮教的名义去看,进行探监需要出示身份证件。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哪些属于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构成受贿罪,面临着严厉的刑事处罚。主要是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罚,最高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


·一、能否约定排除买卖不破租赁?
      一、能否约定排除买卖不破租赁?不能排除,因为《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为了准确地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立案程序。同时,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


·遇到法官违法办案,我们应该怎么办?
      遇到法官违法办案,我们应该怎么办?一、法官违法办案,当事人应该怎么办?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


·刑诉应当通知辩护律师的有几种情况
      一、刑诉应当通知辩护律师的有几种情况公检法应当通知辩护的情形:(一)未成年人;(二)盲、聋、哑人;(三)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