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般正当防卫成立条件是怎样的

一般正当防卫成立条件是怎样的《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应该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是为了保卫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才能实施正当防卫。在这一行为中,防卫目的的正义性是正当防卫首要条件,特别要注意的是,出于保护非法利益的目的而实施的“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如果以引诱的手段故意激怒他人袭击自己,打死打伤他人的不是正当防卫;赌博犯罪时,为保护赌资而将另外抢劫赃物的罪犯打死打伤的行为也不是正当防卫;(2)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而进行的防卫。也就是说,当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才能采取防卫行为。尤其要指出的是,对合法行为不能进行防卫。如司法机关逮捕人犯、执行搜查任务时,拒捕、拒查者或第三者进行的反抗,不叫正当防卫;(3)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进行防卫。对实施不法行为者的亲属或其他人进行报复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4)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行为进行的防卫。对还没有开始或已经停止的不法侵害不能进行防卫。如抢劫犯正在抢劫,被抢劫的人和群众可以防卫。如果抢劫者已被群众抓住,这时就不能以正当防卫的理由对其继续打击,而应扭送公安机关;(5)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二、正当防卫会判刑吗《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任何权利都不能滥用,正当防卫权更是如此。公民遇到不法侵害,具备条件的应当优先选择报警,通过公安机关解决矛盾、防范侵害,尽可能理性平和解决争端,避免滥用武力,共同培育和谐良好的社会风尚。若确实需要采取正当防卫措施,也要注意防卫措施的强度与侵害的程度不能相差悬殊,否则的话可能成立防卫过当,需要负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损害赔偿有什么条件
      夫妻离婚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性格不合、一方出轨、婆媳原因等。但是如果一方存在过错致使离婚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当然,请求损害赔偿是需要一......


·无限期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批准吗
      需要的,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


·一、夫妻离婚后孩子能争财产吗?
      一、夫妻离婚后孩子能争财产吗?可以争财产;离婚后如果子女判给女方了,子女还能继承对方财产。离婚后,不论子女由男方或女方抚养,子女和父母的......


·给老板干活工人要不上钱怎么办
      给老板干活工人要不上钱怎么办1、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一般都会得到解决。2、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你如果对劳动仲裁部门的仲裁结果不满意,可......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罚款标准是怎样的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罚款标准是怎样的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


·集体商标的特征是什么?
      集体商标的特征是什么?一、集体商标的特征是什么(一)集体商标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


·山东省抢夺罪的立案标准
      山东省抢夺罪的立案标准一、山东省抢夺罪的立案标准山东省司法机关颁布《关于确定抢夺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抢夺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为......


·约定投保金额与电子保单金额不一致的责任承担
      保险合同属射幸合同,一旦投保金额出现误差,保险事故发生时将对投保人造成重大损失,其通过保险分散风险的订约目的也将落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保险代......


·适用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也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位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


·要约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要约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要约的成立应当满足以下六个条件: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


·复印件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复印件借条有法律效力吗?复印的借条,在单一情况下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但是能有其他证据证明债务关系,能间接的能证明复印的欠条、借条的真实性,以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