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国外无证驾驶怎么办

1、首先开立五百至一千元不等的罚单,而且无证驾驶与酒醉驾车一样,属于轻罪,不是缴交罚款就了事,必须携带护照亲自上法庭向法官解释,至于法官做怎样的裁决则属于法官的权限。2、其次,由于无照驾驶属于危险行为,巡警有权力以安全的理由将汽车拖吊走,当事人必须由两位持当地驾照的驾驶人陪同,亲自前往警察局办理手续。《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根据《婚
      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根据《婚姻法》和《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监护人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1、性......


·许多驾驶人都有饮酒的爱好或习惯,关键是能否把握饮酒不开车、开
      许多驾驶人都有饮酒的爱好或习惯,关键是能否把握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的原则,有些驾驶人认为自己的酒量大,喝的酒也属于低度的啤酒或白酒,这些低......


·合同法解释三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有哪些内容?
      合同法解释三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有哪些内容?合同法解释三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有哪些内容?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


·公司无故减员工工资怎么办?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管辖权是什么意思?
      管辖权是什么意思?你知道管辖权是什么意思吗?实践中,某一件案件之所以能够由一个具体的法院来审判,那是因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该法院对这起案件拥......


·离婚判决的条件包括哪些
      离婚判决的条件包括哪些诉讼离婚的条件,主要在《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


·一方出轨男女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婚姻是人生大事,但对于一些人来说可能因为生活的不检点或者不重视,会导致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婚姻破裂后就容易遇上离婚的一些财产纠纷,随着感情的......


·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主体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肯定是需要由民事法庭的相关工作人员来主持的,可参与民事诉讼的主体在民事诉讼法当中却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本身民事诉讼的主体也非常的好理......


·合同成立但不生效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成立但不生效的情形有哪些?1、法定生效条件尚未成就《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


·醉酒驾驶需要拘役吗
      需要。醉酒驾驶是拘役。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


·一、遗嘱格式不对有问题吗?
      一、遗嘱格式不对有问题吗?遗嘱在法律上并没有固定的格式,一般只需要对主要内容进行明确即可,主要内容包括:1、本人身份的说明身份证号码、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