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被人起诉的应当搜集证据

被人起诉的应当搜集证据,积极应诉答辩。《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深圳土地使用权延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深圳土地使用权延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统筹和规划好本省的土地资源对于当地的财政收入是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的,深圳市特别行政区对于当地的土地使用权的......


·大连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什么?
      大连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什么?一、大连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什么?大连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离婚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
      离婚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它的重要性和结婚是一样的程度,所以处理离婚案件也是需要深思熟虑。从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来看,一般在对离婚案件......


·离婚原告不提财产问题合法吗?
      离婚原告不提财产问题合法吗?不合法的,但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约定处理,一般来说,原告起诉到法院的时候,在律师的指导之下,都会采取一定的......


·收了货款不发货算诈骗吗
      看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定:其一、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买方钱财的行为,算诈骗;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行为人的......


·设计作品版权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设计作品版权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1、设计作品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版权登记网络申报文件。2、如果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登记机构会发出缴纳申报......


·我国法规中什么叫工程质量
      我国法规中什么叫工程质量您在生活当中用到的东西,一般来说都有质量的要求。否则,后果无法想象。对于各种工程来说,更是如此。工程质量事关重大,并......


·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地区分类表
      类别及地区一类南京市玄武区、鼓楼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邮区、下关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江宁区,无锡市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滨......


·民事诉讼败诉没钱偿还会被怎样处理?
      民事诉讼败诉没钱偿还会被怎样处理?在民事诉讼案件中,会出现当事人败诉的情况,败诉后当事人会被要求赔偿,但是实际上有很多败诉后无力偿还的现象发......


·证券公司债券承销资格需要哪些条件
      证券公司债券承销资格需要哪些条件?证券公司债券承销资格需要哪些条件?由于证券公司是证券发行人和投资人的中介,对于发行人来说,需要证券公司具......


·一、父母改嫁后子女有继承权吗?
      一、父母改嫁后子女有继承权吗?改嫁后不影响子女的继承权,子女是享有继承权的。继承权的主体: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