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可以将以下情形界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

可以将以下情形界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3)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4)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5)行为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6)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侦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侦办情况的,除依法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并做好记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该如何保守商业秘密?
      公司该如何保守商业秘密?一、公司该如何保守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保护最重要的还要靠人,因此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至关重要。(1)与员工签订保密......


·什么是清算组 如何成立公司清算组
      什么是清算组如何成立公司清算组一、什么是清算组?清算组:即清算机构,是企业经营终止后执行清算事务并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权务机构,它负责企业清算......


·非单位犯罪情形有哪些?
      就犯罪主体来说,有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两种。个人犯罪,从字面上看,犯罪主体就是一个人;而单位犯罪则是公司或者企业一个单位所犯下的罪。对于单位犯罪......


·双方离婚后可以分孩子的财产吗?
      双方离婚后可以分孩子的财产吗双方离婚,只能分割共同财产,个人婚前财产和孩子的财产,依法是不能分割的。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


·债权债务确认书什么情况下签署
      债权债务确认书什么情况下签署在实际情况下,债权人和债务人为了进一步明确债权债务的关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会签署一份债权债务确认书。债权债......


·解除劳动关系没有解除社保关系是否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


·无效土地流转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无效土地流转合同的条件是什么?一、无效土地流转合同的条件是什么?1、未经发包方(村委会)同意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而签订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商标许可备案怎么办理
      商标许可备案怎么办理我们在允许他人使用我们的注册商标时,需要进行充分的协商,然后签订一份使用许可协议,同时还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备案,那么......


·专利复审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久?
      专利复审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久?一、专利复审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久?《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


·夫妻起诉离婚时要什么证件材料
      现实中不少离婚夫妻都会首先选择协议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但有的情况下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此时也要求当事人按照诉讼离婚的相关规定来办理离婚,......


·醉驾的严重性醉驾的危害
      醉驾的严重性醉驾的危害,醉驾意味着喝酒很多,二酒精会麻痹人的神经,会让人手和脚的触觉降低,经常会有油门,方向盘的控制不好,喝完酒开车,人对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