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何进行企业并购的文化整合

如何进行企业并购的文化整合 一、加强沟通
  几乎所有的并购后整合都会因一些障碍而受阻,不管这种障碍是来自于文化冲突,工作不够投入还是领导的责任不清,惟一的解决方法是进行有效的交流。交流有助于稳定业务和减少“安全岛”效应的突发。当员工对并购的原因不了解,或不清楚他们应当如何共事时,这种“安全岛”效应便会发生,员工们会退回到最熟悉的老路,以他们从前熟悉的方式做事,就像并购并没有发生一样。此后动力便会一点一点地消失,出现怠工、工作逾期甚至拒绝工作。一旦这种效应形成,再进行交流,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了。因此,在整合过程早期建立交流特别工作组是很有必要的,这有助于在员工、客户、供应商和所有其它主要股东中消除疑虑和不确定的感觉。
   二、选择科学的整合模式和程序,并尽早制定周密的整合计划
  文化整合具有很强的实务性,需要考虑并购的具体情况,而且比较复杂,可变因素较多,因此,在整合开始前,需要选择科学的整合模式和程序加以控制。
  在为并购进行尽职调查阶段就应该开始为两个企业日后的文化整合做打算。虽然有律师和会计负责对有关财务和法律方面进行尽职调查,但还要组成专门的整合小组,负责研究企业的信息系统、人力资源、运营现状、客户服务及其他重要业务。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并购方要聘请专门顾问来研究目标企业的企业文化并与自己企业的相比较,确定其企业文化的类型和特点,再根据并购目标确定文化整合模式。
   三、引入专职的整合人员
  如前所述,由于并购企业与被并购企业进行整合有诸多难度和微妙之处,在整合过程中引入专职的文化整合人员,对很好的完成整合工作大有益处。专职整合人员全权负责购并后的整合业务,在确保将两个企业的业务运作在期限内完成有效组合的基础上,负责对被并购企业的员工进行培训,并使母体企业的员工能容纳被收购企业等等。整合专职人员的职责可以概况为四个方面:推动整合进程,搭建整合机构,促进企业内外交流,保证短期见效。
   企业并购的文化整合是企业并购后的关键工作,只有将企业并购后的文化整合工作做好,并购后的企业才能有自己的影响力。以上便是我们陈述的关于如何进行并购后企业文化整合的几点认识,当然也只有对该方面知识有一定清晰的认识,我们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监护人继承权体现在什么方面?
      监护人继承权体现在什么方面?要看监护人于被监护人具体的关系。如果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被监护人的遗产首先由其在世的父母,配偶以及子女优先继承。对......


·出租车的误工费要赔吗?
      出租车的误工费要赔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


·故意伤害轻伤二级怎么判刑处罚
      故意伤害轻伤二级怎么判刑处罚一、故意伤害轻伤二级怎么判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集体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集体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集体合同履行应坚持以下原则:(1)全面履行原则。即集体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时间、地......


·一审判决和一审裁定存在什么区别?
      一审判决和一审裁定存在什么区别?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可能您对于上诉的法定期限都是有一定的了解的,但是我国的裁判书和判决书他的上诉期限都是......


·法院对于虚假出资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于虚假出资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法院对于虚假出资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依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


·在实际生活中,房屋租赁是比较常见的房屋交易方式,为了约定承租
      在实际生活中,房屋租赁是比较常见的房屋交易方式,为了约定承租方和出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需要签订租赁合同。那么房屋租赁合同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接......


·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总是免不了对三个问题的处理,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承担。其中尤其是在财产分割方面产生的纠纷是比较大的,而在进行离婚财产......


·买房子需要看开发商什么证件
      买房子需要看开发商什么证件“五证”是证明房地产开发商为合法的销售主体,证明其销售行为合法以及购房者与之签订的合同为合法有效的法定证件,开发商......


·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一是在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中,监护人责任、暂时丧失意识致人损害、用人者责任、违反案例保障义务责任、网......


·一、公众人物童星算童工吗?
      一、公众人物童星算童工吗?不算童工,《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三条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