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被前夫打了报警怎么处理

被前夫打了报警后,应当及时申请伤情鉴定,保留好现场的各种证据。警察对于有证据的殴打行为应当给予治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如果构成轻伤及以上的损害后果,行为人要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治安办案期限应当怎样计算?
      治安办案期限应当怎样计算?如需延长需走哪些程序?一、对超过6个月仍未办结的治安案件是否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追究时效的限制?本法第22条规定,违反治......


·行政诉讼撤回起诉后能否再起诉?
      行政诉讼撤回起诉后能否再起诉?一、行政诉讼撤回起诉后能否再起诉?关于行政诉讼撤回起诉后能否再起诉的问题,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案情有新证......


·无过错方起诉离婚能不能赔偿?
      在当今社会,出轨和第三方插足已经成为了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大因素,作为无过错的一方,在无法达成离婚协议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请诉讼离婚。目前......


·判决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罚金是合并执行吗
      判决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罚金是合并执行吗一、判决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罚金是合并执行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依法......


·行政处罚追溯时效
      ?行政处罚追溯时效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根据行为人所触犯的法律不同,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或者是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行为人做出了违法行......


·采取监视居住最长期限是多久
      采取监视居住最长期限是多久?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


·赠与房产要签什么合同
      赠与房产要签什么合同一、赠与房产要签什么合同(1)要写房屋赠与协议,双方就赠与事项达成一致。  (2)进行公证。公证需要的手续包括:1、赠......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有哪些?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有哪些?一、土地一级开发的概念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明示条款和默示条款
      合同的条款是确定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依据。依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于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的条款的规定明确与否,可以将合同的条款分为明示条......


·民法总则合伙的规定具体是什么?
      民法总则合伙的规定具体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合伙的规定具体是什么?我国《......


·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
      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严重伤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包括性侵,虐待等,超过6个月没有履行监护职责,由于吸毒,酗酒等行为,不能行驶监护职责,胁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