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授予发明专利的实质条件?

授予发明专利的实质条件有哪些
  
  一、授予发明专利的实质条件有哪些
  
  我国《专利法》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所以,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是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发明专利申请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授权及公告7个阶段。
  
  二、发明专利申请的授权时间是多久
  
  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将作出授权决定,发给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自申请至授权约需1-2年左右时间。
  
  1、初审阶段
  
  递交专利局后会有一个受理通知书,上面会有这个专利的专利号,递交后进入初审阶段,自递交之日起六个月左右初审合格后,专利会公开,随后进入实审。初审时间大概是6个月左右。
  
  2、实审阶段
  
  实审会审专利的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若中间有什么问题会来审查意见通知书,来几次不确定,答复的快慢不确定,所以如果能授权最后授权的时间也不确定,如果一切顺利,大概是10-20个月左右能授权,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
  
  一个发明专利,从出生,到成长,再到完全成熟,这个时间这么长,也不为怪。正是因为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时间长,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较多,加上发明专利需要实审检索更多文件,其价值也体现出来了;无论是在政府补贴,还是项目评比、自主招生加分层面,或者在专利增资、专利许可、专利维权等方面,都具有更大的份量。因此,为了获得更高的价值,能申请发明专利还是建议从发明专利入手准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交费吗 劳动争议案件如何举证
      在我国,劳动者通过官方部门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即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且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先置程序。那在实践中,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


·续签5年以上员工自己主动离职有补偿金吗
      续签5年以上员工自己主动离职有补偿金吗一、续签5年以上员工自己主动离职有补偿金吗?员工主动离职且公司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但是需要支......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承担问题如何处理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承担问题如何处理一、债权问题公司有股权发生转让,同时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相对容易处理。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这种情况下,......


·当了皮包公司法人会有什么风险
      当了皮包公司法人会有什么风险当了皮包公司法人会有什么风险皮包公司是指哪些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没有固定资产也没有固定工作人员的公司,是我们国家......


·刑事案件告诉才处理告诉给谁
      刑事案件告诉才处理告诉给谁?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告诉给刑事法院,意思就是需要受害人自己到法院起诉。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刑法不予处理,但因被害人因......


·应该怎么计算员工的工资
      应该怎么计算员工的工资一、应该怎么计算员工的工资1、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劳动者的出勤、绩效考核得分以及加班情况计算;2、月计薪日为21.75天,......


·一、深圳最新规定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深圳最新规定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深圳最新标准规定离婚子女抚养费受到孩子的实际需求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我国《婚姻法》规定,离......


·寻衅滋事罪不批捕后还能公诉吗
      能,要看证据,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


·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
      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一、发起设立(一)什么是发起设立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


·中国贩毒法律有哪些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


·未成年工的年龄范围是多少岁
      我国对未成年人的年龄规定为未满18周岁,而从劳动法的角度来看的话,这其中又具体区分为了未成年工和童工。其中,我国只允许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工,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