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事案件告诉才处理告诉给谁

刑事案件告诉才处理告诉给谁?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告诉给刑事法院,意思就是需要受害人自己到法院起诉。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刑法不予处理,但因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由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近亲属告诉的案件,按刑法规定处罚。我国刑法规定,侮辱罪、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虐待家庭成员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侵占罪,都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二、刑事自诉状的写法以“刑事自诉状”作标题基本情况1、原告人:写明自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如果原告不只一个人,应逐个按以上要求写明2、被告人:内容同原告相同请求事项主要写明所控被告人行为罪名和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请求,如“被告人××犯虐待罪,请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事实和理由1、事实: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具体事实,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方式、手段、行为过程和造成的犯罪后果。2、理由部分: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对被告人侵害行为进行分析,指明犯罪的性质和罪名,以及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在正文结尾部分通常写“综上所述,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罪。为此,依据××第×××、××条之规定,特向你院起诉,请依法判决。”并署名具状人姓名和注明具状日期。除了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一般的案件都是直接到公安机关去报案的,但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严格的来说属于亲告罪,就是说受害人自己如果决定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了的话,双方是可以和解的,和解之后犯罪嫌疑人就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软件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期限是多久
      软件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期限是多久我国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


·吸毒会有怎样的处罚?
      关于吸毒行为,就目前而言在我国仅仅属于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但有些时候行为人在吸毒的同时可能还会伴随其他一些行为,那么此时就有可能被认定为......


·粉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粉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建筑工程是一个地区是否发达的重要标志,拥有好建筑工程的地区往往经济发展不会很差。建筑工程是一个大的概念,其中有很......


·江苏省带薪年休假条例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在我国,职工有充分休假的劳动权利,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都是职工可以休息的日子。职工入职满一年后就可以休年假,并且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关于......


·农民工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
      农民工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农民工工伤先去申请工伤认定步骤如下: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


·患有老年痴呆症的老人如何立遗嘱有效
      患有老年痴呆症的老人如何立遗嘱有效一、患有老年痴呆症的老人如何立遗嘱有效?有老年痴呆症的老人不管怎么立遗嘱都是无效的,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相关流程有哪些?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相关流程有哪些?第一步:前期工作一、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⑴出质人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或股票。⑵出质人如为自然......


·度试用期工资怎样计算
      劳动者刚进一家公司的时候,往往会进行一个试用期的约定,法律中规定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并且也是要支付劳动者工资的。那么在2017年度试用......


·在我国贷款买房子需要什么手续费吗?
      在我国贷款买房子需要什么手续费吗?1、测绘费:测绘费按各区的具体情况定,如:普通住房是1.36元/平方,商业房2.04元/平方,生产车间2.72元/平方。2、......


·买不了口罩疫情期间去不了让辞退员工可以吗?
      买不了口罩疫情期间去不了让辞退员工可以吗?肯定是不能辞退员工的;一些特定行业或者政府明确要求的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生产......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20条新政
      放宽市场准入,行业非禁即入第一条积极推进平等准入,坚决打破阻碍或限制民营企业发展的'玻璃门'现象,真正做到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禁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