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醉驾拘役2个月会有案底吗?

醉驾拘役2个月会有案底吗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拘役是一种刑罚方法,是刑事犯罪后给予的刑事制裁,是会留案底的。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刑事案件案底是要伴随人们一生的,是不会消除的。只有在个别地方有一些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认为可以对未成年犯罪的行为人积极悔改的可以在档案中封存犯罪记录。二、未成年拘役会有案底吗有,但是现在单位查询不到,因为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所以,只要是刑事处罚,都会留有记录,也就是案底,那么未成年被拘役同样也会留有案底,但是因为是未成年人,对这个案底要进行封存,一般单位和个人是查不到的,对以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不会有影响。被判拘役,是会留下案底的,且无法取消。因为拘役是属于构成刑事犯罪后所被判处的一种刑罚,而刑事犯罪记录会被记入公民的个人档案中。拘役是对犯罪分子刑事犯罪后所给刑事处罚,会留案底,而被载入档案的犯罪记录一般在公安机关所保存,终身都不能取消。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机关执行,不押送监狱收监强制执行劳动改造,主要是体现分管分教,致其恶习得到较好的校正而不受犯罪恶性较大的有期徒刑罪犯的感染。在刑期执行期间,刑法还规定准许其每月回家与亲人团聚一至二天,除让其深刻体会自由与亲情的可贵、从而深省自己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加速其改造的自觉性外,还体现出刑法的人性和广泛的社会监督作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可以说经常出现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那此时是不是夫妻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呢?这对想要离婚的一方来讲,无疑就是很糟糕的。那现实中......


·在我国规定几个人算结伙斗殴?
      在我国规定几个人算结伙斗殴?结伙斗殴这种行为现在是多发生在在校的学生群体当中,其实学生在学校就算是全封闭的,如今也真正的是有很多的渠道很容......


·商标不给续展会被注销吗?
      商标不给续展会被注销吗?一、商标不给续展会被注销吗?会被注销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


·如何把孩子的抚养权给别人
      如果父母没有失去抚养能力,不能转给朋友。子女的抚养权在父母离婚的时候是会作出安排的,但日后要是客观原因发生了变化,那么是可以进行抚养权的变更......


·一、醉驾缓刑后还拘役吗?
      一、醉驾缓刑后还拘役吗?醉驾缓刑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拘役的。醉驾是触犯了《刑法》的危险驾驶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拘役是刑罚的一种,缓刑是刑罚的执......


·提请批捕起算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一、提请批捕起算时间是怎样规定的?提请批捕起算时间是从申请书递交的日期开始来进行一个计算,提请审查批捕的时间一般是七日以内。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


·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都有几点
      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都有几点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有什么区别(一)适用条件1、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


·一、代通知金半年一个月工资的赔偿标准吗?
      一、代通知金半年一个月工资的赔偿标准吗?代通知金为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


·偷税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偷税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偷税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


·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可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由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