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标侵权工商局该如何处罚

工商局处罚售假或者商标侵权标准为: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责令立即停止销售;没收、销毁侵权商品;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想买房但是没工作可以按揭买房吗?
      想买房但是没工作可以按揭买房吗想买房但是却没有工作,这样的情况下可以一次性支付全款,也就是全款购房。而要是选择按揭贷款买房的话,也并非不可以......


·贩毒多少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
      贩毒多少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贩卖海洛因五十克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旷工自动离职工资还有吗?
      旷工自动离职工资还有吗有工资,但也会被单位扣工资。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未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


·我国在2014年2月颁布了一项民事诉讼法解释的法律
      我国在2014年2月颁布了一项民事诉讼法解释的法律。这部法律的实施是最高法院根据我国2012年颁布的民事诉讼法结合了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根据他们的工作经......


·事故认定不排除侵权方,侵权方是否承担责任?
      事故认定不排除侵权方,侵权方是否承担责任?一、事故认定不排除侵权方,侵权方是否承担责任事故认定不排除侵权方的,如果是事故认定书确定侵权方是......


·民警泄露个人信息犯罪会承担什么后果?
      作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会大量接触到公民的个人信息。以民警为例,民警在工作中接触到大量的个人信息,如果民警将公民的个人信息泄露出去,......


·意外死亡保险理赔流程是什么?
      意外死亡保险理赔流程是什么?1、发生意外伤害或住院后应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了解需要准备的单证,以便保险公司快速理赔,需在3日内向保险......


·劳动关系解除概念是怎样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关系称之为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双方的基本权益都受到法律的保障。在现实生活中,会发生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


·家暴可以获得的赔偿都有哪些
      家暴可以获得的赔偿都有哪些要是夫妻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家庭暴力行为,从而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话,则此时作为受害的一方可以实际要求对......


·犯罪的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吗?
      犯罪的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吗?可以,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


·私募基金能做委贷吗
      私募基金能做委贷吗一、私募基金能做委贷吗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