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直接上法院吗

如今城市中新修建的楼盘不少,可谓是各有千秋。需要购房的人都会考虑综合因素结合自身的需求选择住房购买,有些楼盘还未修建完成,购房者一般会先交付定金与开发商签署合同,开发商会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但是也有延期交房的情况出现,那么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直接上法院吗?接下来将为您讲解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该怎么办。
  
   一、首先要清楚入住的条件,小心开发商的文字游戏
  入住是普通公众常用的概念,通常理解为房屋具备能够居住使用的条件,如生活用水、用电、用气等能够正常提供。如果合同约定将入住作为交付条件,则入住就成为判断交付条件是否具备的标准。
   二、审查开发商是否办理了综合验收备案证明
  关于房屋在约定时间尚未达到入住条件,开发商即要求购房者入住,那么购房者应审查开发商是否办理了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即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材料。实际上,有部分开发商为避免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在房屋尚未达到入住条件时便通知购房者入住。
  因此,应当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并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等材料。否则,购房人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所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三、不可抗力导致延期不能全免责
  不可抗力是法律概念,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除法律规定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免除责任的情形外,则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当事人在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开发商对延期交房的解释多种多样,如恶劣天气、小区设计变更等,目的是免除自身违约责任。如开发商延期交房确属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根据具体情况逾期交房责任部分或全部免除。
  至于小区设计变更,而要主张延期交房是不可抗力造成的,开发商应当提供相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该情况符合法律认可的条件。否则,开发商不能轻易免除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四、购房者需要保留的证据材料
  购房者应从购房伊始就要收集和保留购房过程中形成和出现的认购书、购房合同、开发商书面通知、短信息、报纸公告、销售广告、照片、录像、政府相关部门证明等证据材料,以备在维权需要时所用。
   五、提起诉讼应应该注意这几点
  1、在思想上应客观理性。
  2、应全面分析开发商违约的情形及其影响,确定责任是否明确。
  3、应全面审查评估证明开发商违约和应承担责任及应赔偿损失的证据材料,评价其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评估证据材料是否确实充分,同时确定诉讼请求。
  4、合理确定诉讼策略并充分假定开发商可能采取的应对策略和措施,做好应对准备。
  5、对诉讼可能产生的花费及耗费的时间和可能发生的败诉后果进行物质和心理上的准备。
  6、选择恰当的诉讼时机。
  7、审时度势,把握时机,以和解或判决方式终结诉讼。
  8、购房者在遭遇延期交房的情况时,除了保留向开发商提起索赔的证据,包括购房合同、认购书、开发商书面通知、相关部门证明材料等,还要注意不要超过提起诉讼的时效
  以上就是关于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直接上法院吗?以上就是相关解答。开发商到合同约定的时间还未交房时,业主可以直接上法院,要求开发商赔偿。但是业主也需要注意,在与开发商签署合同时,需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以免一些模糊的词汇成为开发商违约不赔偿的理由。在实际生活中,详细还应咨询专业律师。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肇事报警逃逸审车是否可以通过
      交通肇事报警逃逸审车是否可以通过只要有行驶证和交强险,就能检验。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


·医疗事故再次鉴定费用是多少
      医疗事故再次鉴定费用是多少?一、医疗事故鉴定费由谁预缴付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2)卫生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伤残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赔偿伤残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1、医药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住院伙......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人是不具备民事行为的,如儿童、残疾或者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人是不具备民事行为的,如儿童、残疾或者精神有问题的人等等,这些人一般需要交由法定代理人行使民事行为。由此有时也会产生一......


·商标侵权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
      商标侵权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一、商标侵权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一)假冒或仿冒行为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


·外地人在上海起诉离婚是否可以
      上海这种一线大都市的户口问题,一般的外来务工人员都很难办理的到。可是我国公民都知道,生活当中很多事情在办理的时候都受到自己户口问题的约束,就......


·员工入职年限举例计算公式
      就业问题是我国近几年面临的比较严重的问题,随着每年大学生毕业人数的不断增加和退休年龄的延迟,找工作已经是非常困难的事情了,再说了,找到工作是......


·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一、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刑事责任的承担规定具体如下:《中华......


·刑法中的缓刑有哪些特点?
      一、刑法中的缓刑有哪些特点?刑法中缓刑的特定就是既判处一定刑罚,又暂不执行,但在一定期间内保留执行的可能性。缓刑不是一种独立的刑种。从裁量是......


·上市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实缴多少?
      上市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实缴多少?上市公司已经不需要实缴最低注册资本了。因为现在一般公司在设立时已经无需事先实缴资本,只需认缴资本即可。《公司法......


·按照法律规定打架有什么后果?
      为了维护社会的治安与稳定,同时也是为了确保人民的安全与利益,我国对于打架的行为是予以严厉的处罚的。根据不同的案件性质对于打架的处罚标准也会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