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法中的缓刑有哪些特点?

一、刑法中的缓刑有哪些特点?刑法中缓刑的特定就是既判处一定刑罚,又暂不执行,但在一定期间内保留执行的可能性。缓刑不是一种独立的刑种。从裁量是否执行所判刑罚的意义上说,缓刑是一种量刑制度;从刑罚执行的意义上说,缓刑也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关于缓刑撤销有哪些规定1、缓刑考验期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2、缓刑的撤销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综上所述,刑法中对于某些特定的犯罪人员规定了缓刑的处罚制度,而这种缓刑往往都是由法院作出判决之后却不会直接收押在监狱里的,而是让他们在社会中仍然享受一定自由的同时又受到国家机关的时刻监督和管理直到其刑罚结束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根据劳动法,正规公司入职要压金吗?
      在工作中,有部分刚刚踏入职场的新人,因为缺乏经验或者对我国劳动合同法不了解等原因,对公司的任何要求都惟命是从,例如有的公司会向入职员工收取押......


·村委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宅基地?
      规定了一些情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主要有下面一些情况:1、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这个公共利益一般是比较广泛的,比如......


·产品责任纠纷如何打官司
      产品责任纠纷如何打官司在产品责任纠纷中,当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时,或者消费者对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调解和仲裁不服时,均可通过诉讼途......


·一方违反探视规定如何处理?
      一方违反探视规定如何处理?《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


·债务人无力偿债怎么办,怎样处理无力还债的情况
      债务人无力偿债怎么办,怎样处理无力还债的情况一、债务人无力偿债怎么办(一)可以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分期支付债务《民法通则》第......


·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对于司法鉴定我们多多少少都会有些了解,特别是在悬疑推理剧中常有司法鉴定的场景出现。在诉讼过程中如果遇到了需要出示专业性意见的证据,就需要委托......


·网上二手房
      网上二手房这个也不能一概而论,有虚假房源,当然也不乏有真实房源的。在网上找房,会辨别房源是关键。记住假房源的普遍类型:1、低价钓鱼故意......


·强制猥亵3次怎么判罚?
      强制猥亵3次怎么判罚?强制猥亵妇女被刑事拘留,表明涉嫌强制猥亵罪。有三次案底,可能不会轻判,具体要看是否构成累犯,以及犯罪情节等。《刑法》(201......


·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些人为了谋取自身的利益,做着许多不为人知的交易与犯罪,比如非法转让武器装备。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非法转让武器装备是......


·法律中规定涉嫌赌博被拘留多长时间
      在发现公民有聚众赌博行为的时候,往往公安机关会立案进行侦查,看是否构成《刑法》中规定的赌博罪。而此时就有可能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那法律......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嫁妆钱?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嫁妆钱?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嫁妆钱?如果嫁妆是婚前陪送的,那么,女方的陪嫁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1、根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