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事案件中什么条件达到刑事拘留

刑事案件中什么条件达到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二、刑事拘留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三、关于刑事拘留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整体而言,被刑事拘留的对象必须是犯罪嫌疑人,而所谓的犯罪嫌疑人不能仅凭报案人的一面之词确定,公安机关在立案以后会对案件进行调查的,有证据证明嫌疑人构成犯罪了,才会采取刑拘措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法董事会股东会的关系是什么?
      公司法董事会股东会的关系是什么相信我国普通公民对于公司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会的之类事项,在日常的影视剧当中都有见到过。其实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召......


·未请假要求误工费是否合理不合理
      未请假要求误工费是否合理不合理,因为并没有减少收入。误工费认定的内容标准是什么?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的赔偿是对受害......


·关于想象竞合犯如何定罪
      想象竞合犯是指一个犯罪行为触犯了很多罪名的这种情况。我国法律虽然没有对想象竞合犯没有进行明文规定,不过这个概念是被承认的。那么同时触犯了较多......


·工伤认定递交材料都有哪些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知道应该向哪个部门提出认定申请,而此时也要清楚法律规定哪些人是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当然提出认定的时间也是比......


·一、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误工费还是一半吗?
      一、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误工费还是一半吗?同等责任误工费也是都一半的;误工费不仅可以向致害人主张,如果交了保险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能不能得......


·公司注销后分配债权给股东的行为是否合法?
      公司注销后分配债权给股东的行为是否合法?一、公司注销后分配债权给股东的行为是否合法?公司注销后分配债权给股东的行为是合法的,公司依法定程序......


·婚内财产协议可以代替遗嘱吗?
      婚内财产协议可以代替遗嘱吗?不可以的,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各自的财产约定相互之间的权属。其重点就是将财产的归属做出明确划分避免产生纠......


·不得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不得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不得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罚标准是什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


·一、定期店面租赁合同违约处罚包括什么?
      一、定期店面租赁合同违约处罚包括什么?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可以走人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可以走人一、劳动合同到期是否可以走人1、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


·《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怎么规定?
      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怎么规定?离婚财产分配,可以由双方约定进行,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财产分割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