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辞职后必须干完一个月才能走吗?

如果劳动者是主动辞职的,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如用人单位的行为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是可以被迫辞职的,是不需要提前一个月的。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哪些情况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
      哪些情况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2、当......


·债务债权怎么公证
      债务债权怎么公证一、债务债权怎么公证(一)申请申请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的行为。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


·出了交通事故赔偿哪些费用
      出了交通事故赔偿哪些费用1、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


·不动产他项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他项权证是一种土地产权的专用术语,指的是产权人以外的人员对不动产所拥有的权利,比如抵押权利等。一般来说,不动产的债权和抵押权利是同时存在的,......


·一、老伴死后遗产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老伴死后遗产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老伴去世以后看有没有遗嘱,有遗嘱按照遗嘱;没有遗嘱的,那就是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华......


·轻型普通货车交强险如何赔偿?
      轻型普通货车交强险如何赔偿?交强险的赔偿是有规定的也是有范围的,一般的还会根据车主组的车辆的类型的不同发生一些变化,所以在购买的时候需要仔......


·可不可以主动起诉小贷公司
      可以,如果涉嫌非法贷款,可以起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


·单位自首的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总则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再考察我国《......


·根据法律规定因旧伤复发属工伤吗?
      根据法律规定因旧伤复发属工伤吗?因旧伤复发属工伤的,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依然是之前的工作性的伤害所导致的身体延续性的伤害,那么此时需要治疗的医......


·预防商标权丧失的注意事项
      预防商标权丧失的注意事项我国对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一般为10年,如果保护期限届满,而商标权人又没有及时申请续展的话,那么商标权保护期就会结束,也就......


·如何对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抚养人认定?
      如何对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抚养人认定?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侦办刑事案件的时候,对于怀有身孕、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生活不能自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