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司机开车撞死人会判死刑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开车撞死人是有可能判处死刑的,例如开车故意撞死人或者撞人后害怕法律责任,将被害人带离现场,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的,按故意杀人罪判刑。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加名的流程是什么
      当今时代的年轻人在结婚的时候,似乎婚房已经成为结婚的一种标配模式。一般情况下,男方在结婚的时候会购买相应的房子,但是夫妻双方在结婚的时候,有......


·《商标法》侵权行为有几种?
      我国《商标法》中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一共有七种,分别是未经商标权人许可而使用相同或者是近似商标的、销售侵犯商标权人商标所用商品的、伪造或者是销......


·属于劳务派遣会乱扣工资吗
      属于劳务派遣会乱扣工资吗?属于劳务派遣关系用工单位也不能乱扣工资,公司乱扣工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投诉: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


·怎样避免汽车租赁合同纠纷?
      怎样避免汽车租赁合同纠纷?认真审查汽车租赁合同和出租主体:凡搞汽车租赁经营的个人或公司,一般均备有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条款主要审查承租人在租......


·公司法股东弃权是否丧失表决权?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不仅可以参与公司日常的经营活动,还享有对股东会重要事项的决议的表决权,而一旦股东放弃表决权,前提其应有明确的意......


·诽谤通常是通过言语或文字的形式,来对他人的人身进行侮辱,实践
      诽谤通常是通过言语或文字的形式,来对他人的人身进行侮辱,实践中,可能给受害人造成财产损害,同时也会带来精神方面的损失,甚至还有可能构成犯罪。......


·企业换股东后辞退原有员工吗?
      企业换股东后辞退原有员工吗?一、企业换股东后辞退原有员工吗?无论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还是投资人变更,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不需要辞退员工。根......


·湛江市的抢夺罪量刑标准
      抢夺作为我国常见的犯罪行为之一,侵犯的是公民的财产权,司法实务中往往会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但此时需要注意一点,就是......


·一,法律上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哪些工作
      一,法律上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哪些工作禁止未成年工从事的劳动范围主要是: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撤销规定有哪些?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撤销规定有哪些?在《民法典》中规定附条件是指双方在缔结合同时附加一定条件作为合同生效或解除的条件。但是在赠与合同与一般合同不同......


·有期徒刑的合并执行会减少吗?
      有期徒刑的合并执行会减少吗?合并执行并不必然减少。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