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做假烟抓住怎么处罚

销售假烟根据具体数额确定承担的法律责任。当行为人故意制造、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5万元的制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一般属违法行为,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如果贩卖假烟数额在5万元以上,就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生产、销售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未经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销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定罪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企业股东股份代持合法吗?
      企业股东股份代持合法吗?企业股东股份代持合法,股权代持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法律关系,第一种是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二种是实际股东、名......


·私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赌博行为危害很大,对家庭和社会都有严重不良影响,不少人因此走上犯罪道路。我国很早就禁止聚众赌博,对于私开赌场的,会严厉处罚。我国刑法里面,有......


·交通事故责任需要多长时间?
      最近您广泛关注新闻上报道的交通事故,引发交通事故的诱因也不相同,那么对于不同类型方式引发交通事故如何去判断,以及责任期间是怎样的。我们带您了......


·一、建设工程索赔的意义是什么?
      一、建设工程索赔的意义是什么?正常情况下,建设工程的利润应该在8%到15%之间,安装与装修稍高。但最近这几年,施工企业利润已经降低到5%以内,大部......


·在实践中,员工和用人单位都会签订劳动合同,有时由于用人单位或
      在实践中,员工和用人单位都会签订劳动合同,有时由于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这时就需要双方重新签订劳动关系变更协议书,变更协议......


·一、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一、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


·签订合同后未履行的诉讼时效从何时进行起算
      签订合同后未履行的诉讼时效从何时进行起算很多人在签订合同后就不想履行合同义务了,原因自然是各种各样的都有,但是这样会造成违约。对于合同向对方......


·离婚案件法院立案到开庭时间是多久
      离婚案件法院立案到开庭时间首先,起诉立案后,一般需要1-7日将案件从立案庭转到业务庭,但是这个时间不是绝对的。然后,业务庭法官在收到起诉材料后,......


·私闯民宅能拿刀砍他吗?
      公民的住宅居所也是受到了法律的保护,不允许任何人、机构、组织非法闯入他人的住宅,而这样的行为达到了一定程度之后,就会被认定构成犯罪。而现实中......


·审理离婚案件时发现重婚怎么办
      审理离婚案件时发现重婚怎么办一、审理离婚案件时发现重婚怎么办?审理离婚案件时发现重婚的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并将发现的情况或线索及时移送具有......


·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一、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