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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件中债权可以转让吗 一、执行案件中债权可以转让吗?

执行案件中债权可以转让吗
  
  一、执行案件中债权可以转让吗?
  
  可以,法院执行中的债权可以转让,只要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就发生法律效力。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可以依据《债权转让协议》,申请追加自己为申请人。追加后,案件继续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债权转让协议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债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债权转让协议文本
  
  甲方(债权出让方):
  
  乙方(债权受让方):
  
  丙方(债务人):
  
  丁方(债务担保人):
  
  本协议各方为达到转让债权之目的,经友好协商,达成约定如下:
  
  第一条 债权转让内容
  
  1、 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转让其对丙方的债权,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甲方受让该债权。
  
  2、该转让债权为: 。
  
  3、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 日内,将其合法拥有上述债权的相关依据向乙方交割完毕。
  
  第二条 债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1、甲乙双方约定债权转让价款为 元。
  
  2、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 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 元,乙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余款 元。
  
  第三条 债务履行
  
  1、丙方同意在债权转让完成后向乙方偿还债务,该债务包括本金(人民币____万元)和利息。
  
  2、丙方向乙方偿债的方式和期限如下:
  
  3、 还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丙方____年__月__日之前向乙方偿还负债本金 元及利息(利息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乙方偿还负债剩余本金及利息(利息率____%)。
  
  第四条 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乙方承诺并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3、丙方承诺并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其自愿并有能力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清偿上述债务,并愿意以其拥有的____平方米的位于 的房产所有权作为向乙方履约的担保,担保协议由双方另行签定。
  
  4、丁方承诺并保证:其担保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债权转让完成后,对乙方偿还债务继续在原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
  
  第六条 其他规定
  
  1、 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于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丙方(公章) 丁方(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综上所述,法律并未规定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债权不能转让,如果转让了全部的债权,那强制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就发生了变更。但是,债权也可以部分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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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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