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有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有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即只要是夫妻关系期间双方所得的下列五种收益都是归双方共同所有的):(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例如夫妻双方或一方开店或开公司办企业的收入都属于);(三)知识产权的收益(例如夫妻双方或一方发明了什么东西所得收益或拍了什么电影有著作权或版权所得的收入都属于);(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并不是大家想象中的也归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有例外情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打个很简单的比方:公婆或是岳父母在立遗嘱前明确说明他们的遗产归自己的子或女的,那么夫妻另一方就没有份,所以大家一定要善待自己的父母);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虽然现在好多家庭都将钱财交由夫妻一方管理,但这并不影响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的共有及支配,所以在用大钱的时候,最好夫妻双方多沟通)。二、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如果婚前有负债,也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条要注意:比如夫妻一方在路上遇到事故等一些意外,受了伤,对方赔偿的医疗费是属于受伤者的,但一般在医疗费外还会有一些费用产生,比如误工费等,这个误工费就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残疾人生活补助费这是专门给残疾人生活的费用,这种费用很特殊,是为了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基本生活保障,故只能归残疾的夫或妻一方,另一方不能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在前面有提过,在这里就不多加解释了);(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比如女士的生理专用品或男士的剃须刀等);三、夫妻双方协议约定归属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但是夫妻双方一定要以书面协议的形式完成,毕竟法律上是以证据为主。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以及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值得注意的是: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也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有例外情形,有可能只是一方所有的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要求
      举证内容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提供哪些证据证明其具体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对举证内容的要求是举证责任的具体化,它直接关系到案件事实的认定和......


·刑事诉讼中哪些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刑事诉讼中哪些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也不是所有案件都必须公开审理的,法律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符合这些特殊情况的人就能申请自己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交警判罚不服多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交警判罚不服多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交警判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该行为处罚后的60日内申请复议,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九条【申请复议的期限】公民、法人......


·房屋征收评估存在哪些风险?被征收人如何应对?
      一、房屋征收评估存在哪些风险?被征收人如何应对?  1、评估机构仅进行了房屋外围测量估测,而并未入户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调......


·一、买房一定要夫妻签名吗?
      一、买房一定要夫妻签名吗?分为多种情况:一、如果购房合同的买受人是夫妻俩人,那么必须俩人同时签字,将来房产证也会出两本,这叫共同共有房产。二、......


·婚后父母赠予一方房屋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父母赠予一方房屋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


·股权投资的收益有哪些?
      股权投资的收益有哪些?最近几年,在私募基金的带动下,股权投资成为了很多投资者青睐的投资工具。投资者对公司进行考察后,发现其具备投资价值,就......


·一、工伤待遇民事起诉书如何书写?
      一、工伤待遇民事起诉书如何书写?民事起诉状(草稿)原告:被告:诉讼请求1、依法撤销原告母子三人与被告签订的各种协议。因为这些协议既违反......


·男女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周岁
      男女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周岁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我国《......


·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的时间发生工伤的事情屡见不鲜,但是有时候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受伤也不见得能拿到工伤赔偿,因为不能认定为工伤,那到底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


·高考发现作弊怎么罚
      高考发现作弊会被判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高考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