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妨害动植物防疫罪既遂能判多少年?

妨害动植物防疫罪既遂能判多少年?
  
  一、妨害动植物防疫罪既遂能判多少年?
  
  妨害动植物防疫罪既遂一般会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具体的量刑轻情况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妨害动植物防疫罪的犯罪构成
  
  根据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规定
  
  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应予立案追诉。
  
  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处置疫区内易感动物或者其产品,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处置因动植物防疫、检疫需要被依法处理的动植物或者其产品,货值金额二万元以上的;
  
  (三)非法调运、生产、经营感染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林木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或者森林植物产品的;
  
  (四)输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禁止进境物逃避检疫,或者对特许进境的禁止进境物未有效控制与处置,导致其逃逸、扩散的;
  
  (五)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出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的动物疫病或者植物有害生物后,非法处置导致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流失的;
  
  (六)一年内携带或者寄递《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列物品进境逃避检疫两次以上,或者窃取、抢夺、损毁、抛洒动植物检疫机关截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列物品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重大动植物疫情”,按照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认定。
  
  任何负有给为动植物检查疫病的职员,发现自己的检疫工作,是由于他人实施干扰行为才不能正常进行的,是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的。相关职员在接到报案之后,需要核实一下举报的内容是否属实。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撤销成为商品费用具体有多少
      撤销成为商品费用具体有多少目前规费——1000元/件。该费用是商标局收取,若请代理公司的话,还有代理费。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别人欠钱不还起诉他跑了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起诉他跑了怎么办?被告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如果由于被告缺席,导致有利于被告的证据未能举证和质证,那么被告可能需要承担不利的后......


·专利权发明人可以变更吗
      专利权发明人可以变更吗专利发明人可以变更。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而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和变更前......


·婚外恋财产分割时需要遵守什么原则?
      一、婚外恋财产分割时需要遵守什么原则?1、应遵循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内的共同财产,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2、应遵循照顾子女......


·商业秘密保护的对象是什么
      商业秘密保护的对象是什么商业秘密类型包含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如下:1、技术信息:是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非专利技术。例如:技术设计、应用实验......


·公安厅有组织犯罪调查的机构吗
      公安厅有组织犯罪调查的机构吗公安机关是有组织调查犯罪的机构的,按照职能或者犯罪类型的不同,是有不同的机构负责不同的案子,例如:反恐的,有反恐......


·什么样的房产不能抵押
      什么样的房产不能抵押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


·什么样的行为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解释,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不过,并不是所有导致他人身体上受到伤害的行为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那么,什么样......


·法律上规定月薪是什么?
      法律上规定月薪是什么?月薪一般是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至少有一天的休息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包括加班费,所以,超过8小时之外的工作时间应......


·出现哪些情况房屋不得出租
      出现哪些情况房屋不得出租一、出现哪些情况房屋不得出租1、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


·刑事案件受害人赔偿流程是什么?
      刑事案件受害人赔偿流程是什么?刑事案件中,受害人可以提交有关证据,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这样可以按照上述规定的情况来进行赔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