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后怎么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后怎么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后,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有关继承的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继承的具体认定标准,特别是根据法定继承的顺序来办理继承时,应当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处理,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或者放弃继承的,显然是需要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来对继承事项进行认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男方给多少抚养费比较合适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都是会判给母亲,这种情况下作为父亲也不是说就免除了抚养义务,虽然不能直接抚养孩子,但却要给付抚养费。那......


·离婚2岁女儿抚养权怎么判?
      夫妻因为情破裂或者是其他因素选择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双方商议不能处理的,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判别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但是争夺抚养权是......


·房地产没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影响?
      房地产没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影响?对于房地产,从物质形态来说,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如果房主想要拥有土地使用权,那么就要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相应的......


·一、个人工资算不算夫妻财产?
      一、个人工资算不算夫妻财产?个人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


·如今我国的房地产公司是比较多的,并且随着我国各地房价的日益增
      如今我国的房地产公司是比较多的,并且随着我国各地房价的日益增长,房地产公司的生意也是如火如荼的在进行当中。但是您都知道,房地产如果开发房子的......


·泉州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泉州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规定是怎样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


·个人质押贷款的特点是什么
      个人质押贷款的特点是什么一、个人质押贷款的特点1、发放快捷。个人质押贷款流程简洁,放款快捷为客户解决急用资金的燃眉之急。2、贷款额高。贷款金......


·所有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吗?
      所有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吗?一、私募基金是否要登记备案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须在私募基金募......


·上海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中最新修改部分内容有什么?
      对于融资融券的实施是需要严谨有效的法律规定来维持整个证券市场的稳定以及安全性的,所以我国对于制定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是非常重视的,几乎每年都......


·关于房产不动产的他项权利人?
      关于房产不动产的他项权利人?我们知道现在社会的竞争越来越大,钱越来越难挣,特别是对于生意人,如果想要扩大经营想要贷款就必须抵押东西,比如房......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司法解释是什么?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司法解释是什么?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司法解释是股东身份权,参与决策权,选举监督管理者权,资产收益权,退股权,有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