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律规定什么叫信用卡诈骗?

法律规定什么叫信用卡诈骗?信用卡诈骗罪,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因此,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二、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在此应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诈骗罪的各种行为中,行为人因行为不同,其犯罪故意也各有其特定内容而不尽相同。例如,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是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否则,不能构成本罪。在信用卡透支的情况下,区分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也应当从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来分析,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则是恶意透支,反之,则是善意透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一般是表现为犯罪分子故意通过非法的手段来对他人进行侵权的情况,如果涉及到当事人对使用他人的信用卡不知情的,或者并不知道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那么是不可以定罪判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什么叫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
      过失以失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涉嫌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当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不......


·民间借贷小额贷款纠纷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小额贷款纠纷怎么处理?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


·专利纠纷案件怎样举证?
      专利纠纷案件怎样举证?一般围绕专利而产生的纠纷我们就称之为专利纠纷,由于专利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因此在实际处理相关纠纷的时候就是比较麻烦的。此......


·婚外生子男方要坐牢吗?
      我国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这也就要求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要彼此忠诚。但实践中会出现男方已有配偶,却与第三者生育子女的情形。男方的这种行为首先......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意义?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意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资料规程》(DBJ04/T289-2011)是2012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山西省地方推荐性标准,《规程》......


·国务院令交通伤残怎么进行赔偿?
      国务院令交通伤残怎么进行赔偿?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


·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中的民事起诉书
      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中的民事起诉书民事诉讼中律师经常使用的文书格式就是民事起诉书,民事起诉书是民事案件的原告,为了维护其民事权益,就有......


·离婚上诉几次可以自动离婚 一、离婚上诉几次可以自动离婚?
      离婚上诉几次可以自动离婚一、离婚上诉几次可以自动离婚?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案件只能上诉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


·2023年公司债券承销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债券承销协议的内容是什么公司发行债券是为了能够快速筹措资金并扩大公司规模,但是公司发行的大量债券靠公司自己的力量是很难在第一时间就销售出......


·寻衅滋事罪中的凶器要怎样定义
      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凶器,应从两个情况予以确认:一、国家管制类器械,即器械本身属于国家管制类,如枪支、爆炸物、......


·用人单位职工工亡待遇有哪些?
      用人单位职工工亡待遇有哪些一、单位职工工亡待遇有哪些《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