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被人恐吓威胁了怎么样办

可以立刻报警,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的情节对行为人作出处罚。恐吓威胁,是指行为人以将来作出一定危险行为来威胁被恐吓人或者近亲属的行为。恐吓威胁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严格的会构成刑事犯罪。法律依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根据法律规定扒窃未遂如何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扒窃未遂如何处理?一、根据法律规定扒窃未遂如何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扒窃未遂将会比照犯罪既遂的情况进行从轻处理。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


·立遗嘱的形式有哪几种
      立遗嘱的形式有哪几种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


·放弃房屋继承不能到现场是否合法?
      一、放弃房屋继承不能到现场是否合法?放弃房屋继承不能到现场是合法的,房屋继承公证放弃继承不需要都到场,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


·涉黄拘留手机要没收吗
      不是的,法律规定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手机肯定会......


·对于诉前财产保全起作用吗?
      对于诉前财产保全起作用吗?当然是有作用的,诉前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享有的重要诉讼权利之一,有如下重要作用:1、诉前财产保全的特点是......


·律师365律师团:房子要拆迁怎么办?
      律师团:房子要拆迁怎么办?  很多网友咨询我们,“律师,我家的房子要拆迁了,我该怎么办呢?”其实这个问题是非常笼统的,给到律师的信息也不够多......


·拆迁纠纷可以分哪些步骤提起诉讼?
      拆迁纠纷可以分哪些步骤提起诉讼?房屋动迁也是现在时有会发生的事情,关于房屋动迁其实蛮复杂的,比商品房要麻烦许多,由于房屋动迁有限制时间和执......


·法律规定哪些情况不认定工伤
      哪些情况不认定工伤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二、......


·清明节是什么时候产生的,规定放几天假?
      清明节是什么时候产生的,规定放几天假?清明节是中国四大传统节日之一,在这个节日里,人们一般会扫墓,向先人表达敬意。但是人们只知道清明节确切的......


·交通事故确定当事人的过错应注意什么公安机关交通管
      交通事故确定当事人的过错应注意什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对导致交通事故的作用及其行为的严重程度......


·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意见书范本在内容方面要注意什么
      一、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意见书范本在内容方面要注意什么撰文前首先要做好调查工作,即针对提出的问题,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寻找有关法律依据,参阅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