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 第二次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 第二次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第二次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离婚时,夫妻双方解除了合法的婚姻关系,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认定,应当基于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认定,但肯定有一方是无法获得抚养权的,这种情况下是需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来支付抚养费的,具体情况可以协商或者判决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关于财产分割和赡养父亲协议书是什么?
      关于财产分割和赡养父亲协议书是什么赡养协议是赡养人之间就承担赡养义务的有关事宜,平等、自愿签订的履行赡养义务的协议。这一协议须征得被赡养人......


·什么叫连带责任保证?什么叫一般保证
      在为他人的债务提供人保或者物保的时候,此时还要做出选择,看是提供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不同的情况下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太一样的。现实中如果没有......


·中国墓地使用年限是多少,能在自家耕地内修墓吗?
      丧葬是我国的传统风俗,自古以来国人对丧葬的举办极为重视,办理丧葬的目的就是要让死者入土为安,墓地就是人死后用来安葬的地方。一般情况下,墓地可......


·债权债务转让方式有哪些?
      债权债务转让方式有哪些?一、债权债务转让方式有哪些?1、债权转让方式分为:自由转让、同意转让、通知转让等方式,合同采用通知转让。作为债权......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最新版规定是什么
      在交通事故或者是故意伤害罪当中,民事赔偿的这一部分是要根据受害者的伤情程度进行的。伤情鉴定标准国家制定的有详细的法律法规,如果鉴定结果显示为......


·标的额大的知识产权诉讼费用是根据标的额度来算的吗
      标的额大的知识产权诉讼费用是根据标的额度来算的吗一、标的额大的知识产权诉讼费用是根据标的额度来算的吗?就是根据标的额来进行计算的;民事诉......


·违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工零龄是如何计算的?
      违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工零龄是如何计算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


·版权登记职务作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版权登记职务作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版权登记职务作品需要的材料有: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


·公安立案后多长时间检察院批捕
      一、公安立案后多长时间检察院批捕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


·商标异议不予受理行政复议怎么申请?
      商标异议不予受理行政复议怎么申请?注册后的商标都会由商标局予以公布,当人们发现商标局公布的商标不符合审核通过的条件,此时就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


·工伤认定期过了怎么办?
      劳动纠纷在当今时代屡见不鲜,特别是因工伤理赔问题所致的劳动纠纷。为了能更公平公正的处理这类纠纷矛盾,劳动仲裁机构在案件受理后就会要求对劳动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