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无缘无故被开除怎么办?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无缘无故被开除怎么办?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无缘无故被开除怎么办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无缘无故被开除,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
  
  若因用人单位自身原因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员工不同意待岗能得到补偿吗
  
  员工不同意待岗能得到补偿。用人单位强制待岗系违法行为,员工依据法定原因辞职,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少分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少分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


·非法集资中间人经侦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
      非法集资是近年来比较常见的一种新型经济犯罪活动。非法集资通常是以诈骗的形式骗取参与者上当,因为非法集资的表现方式多样化,在非法集资案件中,有......


·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大致分为下列几种情况:第一种: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子或女的配偶未出钱,但房屋所有权证上房屋的所有权人一栏则记载了子或......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怎么办?
      仲裁协议的异议,在实践中主要是两种情形,一是对仲裁协议是否存在有异议,二是对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存在异议,正是因为存在两种情况就需要区别对待了。......


·同居共同财产分割法条规定是怎样的?
      同居共同财产分割法条规定是怎样的?按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共有财产分为两种:一种是共同共有,即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如果在中国抢注国外商标会怎样
      如果在中国抢注国外商标会怎样如果这个商标在国内注册了,公告异议之后,对方发现了,可以对你提异议;拿到证书5年之内,他还可以对你提争议。不过成功......


·在我国业主高空坠物违反哪项法律
      有些最基本的道德标尺不管随着时代怎样的变化都是不会发生改变的,比如高空抛物。生活当中有极个别素质极其低下的人员,仅图自己的一时之便故意从高空......


·苏州商标被抢注怎么办?
      苏州商标被抢注怎么办?(一)商标抢注的含义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


·道路交通安全法新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新规定  1.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


·诉讼标的小于实际应付款怎么办?
      诉讼标的小于实际应付款怎么办?提出反驳,并提供相应的理由及证据。如果是违约金之诉的,可以要求适当降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法律规定,违约的损失赔偿......


·职务侵占80万判几年
      职务侵占80万属于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