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女方无过错男方要求离婚可以多分财产吗?

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要对另一方进行赔偿,而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也要求也照顾无过错方。首先,法院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力,也就是男方提出离婚,是其自由选择的权力范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其次,如果女方想离婚,双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如果女方不想离婚,应该想办法挽回自己婚姻,而不应该被动的等待。但是,虽然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想离婚,可以随时提出离婚。那么,如果当事人不想离婚,可以拒绝当事人的离婚请求。同时,在当事人拒绝对方的的离婚要求后,对方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那么,当事人只要提供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那么法院就不会判决双方离婚,因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在一起生活。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夫妻双方如果决定进行离婚的话,财产分割首先是由双方进行商议的,在商议过程之中,作为无过错方是有权利要求过错方在财产方面给予自己一定的赔偿,哪怕过错方提出的离婚也是可以这样提出的。如果双方针对于离婚中有争议的现象解决不了的话,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犯罪主体要件的内容有哪些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犯罪主体要件的内容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四条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主体要件有:本罪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


·车祸去哪里做伤残鉴定
      在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一般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委托,所以当事人可以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来委托鉴定......


·重庆高速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什么
      重庆高速征地补偿标准2018是什么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


·逃税罪特征具体包括哪些
      逃税罪特征具体包括哪些一、逃税罪特征具体包括哪些(一)逃税罪的主体要件逃税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和负有代扣代缴、代......


·江苏省鼓励外商投资重点
      江苏省鼓励外商投资重点农牧渔业纺织业医药业化学工业建材业石油加工业轻工业机械工业电子信息产业冶金业交通运输业......


·协作履行原则有哪些内容
      什么是协作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债务,而且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其债务的履行原则。......


·工地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
      工地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政府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有哪些
      政府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有哪些限制?我们都知道政府采购是采取招标采购的方式。政府进行采购招标都是有流程规定的,作为企业主或经营者的您知道政府采......


·一、醉驾吊销驾照多长时间?
      一、醉驾吊销驾照多长时间?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个人房产交易流程是什么?
      这些年来,关于房价的问题,您对它格外的关注。房子作为人们生活中的必需品,亦或是作为投资理财的理财产品都是很重要的。然而,房价也是随着政府政策不......


·丧偶女婿享有继承权吗
      生活中要是夫妻一方丧偶了,那么对于对方的父母来讲,自己就成了丧偶的儿媳或女婿。那么对于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公公婆婆或岳父岳母的遗产是否享有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