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法中票据诈骗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票据诈骗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刑法》中票据诈骗罪是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票据诈骗罪怎么认定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是否以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为避免混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行为人主观方面的一些状况进行了特别规定。如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明知”的,在主观上是否明知其所使用的汇票、本票、支票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是划分是否构成本罪的重要界限之一。如果行为人在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时,在主观上确实不知道该票据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则不构成本罪。应当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判断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不是仅依据行为人自已的供述,而是要在全面了解整个案件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后得出结论。对于冒用他人的票据、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伪记载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行为人必须具有诈骗他人财物的故意和目的,没有这种故意和目的,就不能构成本罪。2、区分票据诈骗罪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界限两罪的根本区别在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惩治的是伪造、变造行为本身,而金融票据诈骗罪惩治的是使用这些金融票据进行诈骗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仅仅是伪造、变造金融票证,而没有使用的,则这种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77条的规定,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但司法实践中这两种犯罪往往又是联系在一起的,表现为行为人先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或者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然后使用该伪造、变造的票证进行诈骗活动,这种情形实际上属于一种牵连犯的情形,应当重罪,即按票据诈骗罪论罪处罚,而不实行数罪并罚。签发空头支票、使用作废的汇票等的行为都有可能会构成票据诈骗罪,在日常生活之中,若是收到了他人向自己开具的支票等票据,首先需要辨识以下该票据是否有效,一旦发现该票据并不具有司法效力,那么就可以向当地的相关部门举报非法使用票据的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应当宣告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在对犯罪分子作出最后的判刑时,是否能够宣告缓刑,并不是由法官自己决定的,而是要看是否满足法律中关于缓刑的规定,其中在一些情况下法律明确规定应......


·强制戒毒允许监外执行吗
      强制戒毒允许监外执行吗强制隔离戒毒不存在监外执行。只有所外就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患严重疾病,不出所治疗可能危及生命的,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主管......


·新婚姻法出轨精神赔偿是否存在通常意义上的出轨
      新婚姻法出轨精神赔偿是否存在通常意义上的出轨,导致感情破裂的,不影响夫妻财产分割,原则上仍然是一人一半。如果长期出轨与人通奸的,可以适当少分......


·法律规定业主的意思是什么?
      法律规定业主的意思是什么一、业主的意思是什么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业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是本国公民或组织,也可以是外国......


·夫妻协商不成要怎么样起诉离婚?
      随着社会的发展,闪婚闪离的现象越来越多,这主要和我们生活节奏越来越快,人们越来越浮躁有关系。正常情况下,夫妻离婚在协商好的情况下只需要去当地......


·听证会的流程有哪些
      听证会的流程有哪些听证会,是行政机关在做某项影响到他人的权利义务时,而采取的会议形式,听证会有很高的公平性,并且能够代表大部分人的意愿及想法......


·劳动仲裁中的主体
      第一种,是劳动者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劳动关系相一致的情况。这也是在正常情况下,劳动用工机制健康发展、良性循环的模式和必然。在这里,只要用人......


·诈骗罪最高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罪最高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诈骗罪最高量刑标准: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效力的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是我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于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合同。而且,《劳动合同法》是有很多关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效力的注意事项的相关的规定......


·安徽农村拆迁补偿标准的基本内容是什么样的?
      安徽农村拆迁补偿标准的基本内容是什么样的?农村拆迁问题一直是很多人都非常关注的问题,不管是拆迁补偿款还是以房换房都是农村拆迁补偿的方式,不......


·一般离婚财产证明怎么办?
      在生活中的种种问题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婚姻也不例外解决婚姻问题需要依据婚姻法来解决,婚姻自由以后,离婚率也跟着增高,当然在离婚的时候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