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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能不能只罚款不拘留?

行政案件能不能只罚款不拘留?
  
  一、行政案件能不能只罚款不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不能只交罚款不拘留,罚款与拘留,是行政拘留的两个种类,这两个种类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两者是不能“换算”的。也就是说,罚款不能多交,拘留也不能少拘。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二、关于减轻处罚的适用问题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具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减轻处罚情节的,按下列规定适用:
  
  (一)法定处罚种类只有一种,在该法定处罚种类的幅度以下减轻处罚;
  
  (二)法定处罚种类只有一种,在该法定处罚种类的幅度以下无法再减轻处罚的,不予处罚;
  
  (三)规定拘留并处罚款的,在法定处罚幅度以下单独或者同时减轻拘留和罚款,或者在法定处罚幅度内单处拘留;
  
  (四)规定拘留可以并处罚款的,在拘留的法定处罚幅度以下减轻处罚;在拘留的法定处罚幅度以下无法再减轻处罚的,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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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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