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院查封的房子在不知情情况下可以买卖吗?

法院查封的房子在不知情情况下可以买卖吗?
  
  一、法院查封的房子在不知情情况下可以买卖吗
  
  法院查封的房子在不知情情况下可以买卖,但购买了已被法院查封的房屋,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索取赔偿。
  
  1、擅自处分被法院查封的房屋,是无权处分的,但购房合同不因无权处分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对于无权处分,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买受人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相关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房屋查封后能否出租
  
  房屋被查封后,一般不能对外出租了。
  
  查封就是指检查后贴上封条,不准动用,在民事诉讼中,是比较常用的一种财产保全方式。
  
  查封是我国各级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执行方式,查封期限并不是随意而为的,是要遵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二条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
  
  由人民法院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保全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保全人保管的,可以委托他人或者申请保全人保管。
  
  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由担保物权人保管;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采取保全措施而消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平顶山可以领独生子女光荣证吗?
      一、平顶山可以领独生子女光荣证吗?不可以的,但是也是有这个例外的情况的。对子女在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


·我国法律援助申请程序是什么?
      我国法律援助申请程序是什么?一、我国法律援助申请程序是什么?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为:咨询→领取申请表→递交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援助中心对申请......


·杀人一定判死刑吗,之后怎么赔偿
      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在古时候,如果杀人了......


·著名商标申请条件是什么
      著名商标申请条件是什么商标是区别商品或者服务的标志,如果商品或者服务的商标是著名商标,商品本身的影响范围会更广,对于商标的持有人来说也会带......


·企业欠款该如何进行催收
      企业欠款该如何进行催收一、企业欠款该如何进行催收对于各种不同的欠款进行不同的策略:1、对于态度较好的欠款单位采取“先礼后兵”政策,先给予一......


·一般情况下去哪查合同到期了没?
      在进行各项经济交易活动时,往往都需要签署合同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合同中对于交易活动当中两者的权责都做出了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合同并不是无限期的......


·有限责任公司虚假出资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虚假出资的刑事责任是什么建立公司时,公司的发起人以货币,实物,技术产权等作为出资,建立公司。但是,也有些股东并未交付这些财务,欺......


·欠债不还算不算刑事犯罪
      欠债不还算不算刑事犯罪一、欠债不还性质1、一般情况下,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2、如果经过法院生效裁判,判决还钱,有能力偿还却据不......


·犯罪形态与犯罪构成的关系是怎样的?
      犯罪行为在日常行为是较为平常出现的,民事主体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实施的犯罪行为不仅会侵害他人的权益,而且还会使社会处于动荡之中,甚者还会危害......


·怎样订立自书遗嘱,满足哪些条件
      由遗嘱人自己根据自己的意愿写出的遗产分配,那么就视为自书遗嘱。但实践中,很多人并不清楚该怎样订立自书遗嘱,导致在身后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


·2023离婚登记程序有哪些?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一)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