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打官司律师费谁付

打官司律师费谁付如果当事人有必要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纠纷的话,建议最好是能够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打官司,这样获得有利判决的可能性要大一些。那么打官司律师费谁付呢?而实践中又该如何委托律师?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打官司律师费谁付律师费由请律师的一方出,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当一方成为被告以后,该方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并且胜诉原告的话,可以要求原告支付这笔费用(法律支持一方当事人偿付他方当事人为案件审理而支付的必要费用)。二、如果委托律师打官司一要审查资格。律师法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因此,当事人在请律师时,一定要审查律师的资格,看其是否有律师执业证书。二要了解机构。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请律师要到律师事务所,以便了解一下律师所在的执业机构。因为律师法有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三要签订协议。聘请律师要签订书面协议,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明确,特别是对聘请律师费用更不要马虎,一定要言明打赢了官司和打输了官司各是多少钱,一审费用和二审费用又分别是多少,都要在协议上写得清清楚楚,并在付款时要求出具收据。四要授权明确。有的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虽也填写了委托书,但不明确授权范围。认为只要付钱给律师,一切都由律师来处理。因此,有的当事人根本不出庭,不了解案件进展,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也不清楚。孰不知,由于授权不明产生的法律后果,授权人是要承担责任的。五要慎重付款。有的当事人对律师的话深信无疑,只要律师要钱,他都毫不在乎。一审官司打输了,律师提出上诉,他不加考虑,一一照办,交了上诉费,再交聘请律师费,一点儿不心疼。特别是对律师提出的请办案人吃饭和找人疏通关系等社交活动费更是大方,往往倾其所有。一旦官司输了,方大梦初醒,直呼上当,后悔莫及。因此,对律师索要的按规定应收取的正当费用以外的所谓活动费一定要加以拒绝。原则上,打官司请律师的费用应该是委托方承担的,但对于被告来讲,要是最后胜诉,那么可以要求原告方承担自己聘请律师的费用,也就是律师费。这就是我们对打官司律师费谁付的解答,但愿能为您解答疑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什么是法定抚养人赡养人?
      在我国,历来注重孝道。尊老爱幼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抚养和赡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那么,什......


·一、小孩送人抚养是否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
      一、小孩送人抚养是否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有可能违法。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抚养孩子也是做父母的责任。如果因为工作或者某些原因不能直接照顾孩子......


·一、不赡养老人要财产分配可以吗?
      一、不赡养老人要财产分配可以吗?不赡养老人要财产分配也是可以的。赡养与否与继承没有直接关系。如果被继承人虽然知道继承人不孝顺,但还是愿意让......


·最高法非法集资解释是怎样的?
      非法集资是一个广义、复杂的概念,在刑法中就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在具体表现形式上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推销商品货物、参与企业生产......


·林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林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我国境内有很多浑然天成的林地,也有一些是后期被人们改造成为林地的,注重林地发展也是国家保护生态资源环境的一个......


·一、人伤交通事故理赔资料有哪些?
      一、人伤交通事故理赔资料有哪些?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2、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原件;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4、保险金申请人的户籍证明......


·刑法交通肇事酒驾逃逸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交通肇事酒驾逃逸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在现实生活中,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等的需要,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
      在现实生活中,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等的需要,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的使用权是比较常见的,南京也不例外。为了保护被征地者的权益,国家机关需要在......


·申请行政复议答复期限是多久
      申请行政复议答复期限是多久被申请人答复的时限是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


·高空坠物举报应该去哪个部门?
      高空坠物举报应该去哪个部门?当发生高空坠物造成损害的,受损方应该首先保存好现场,并及时报警。在警察到来前,对于现场遗落物,最好保存原地不动,防......


·钢结构工程质保期有何规定?
      钢结构工程质保期有何规定?一个完整的工程,通常都是由许多子工程所组建而成的,不同的工程的子工程是不一样的,同时也需要满足不同的质量要求。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