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或者应用程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后果严重”:
  
  1、造成十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主要软件或者硬件不能正常运行的;
  
  2、对二十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进行删除、修改、增加操作的;
  
  3、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
  
  4、造成为一百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域名解析、身份认证、计费等基础服务或者为一万以上用户提供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累计一小时以上的;
  
  5、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的行为表现是什么?
  
  1、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
  
  即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所谓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含网络、设施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2、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
  
  所谓数据,在这里是指计算机用以表示一定意思内容或者由其进行实际处理的一切文字、符号、数字、图形等有意义的组合,所谓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则是指固定存储中计算机内部随时可供提取、查阅、使用的数据,或者已经进入计算机正在进行加工、处理以及通过线路而由其他计算机信息系统传递过来的数据。
  
  3、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
  
  所谓破坏性程序,是指隐藏于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文件、执行程序里的能够在计算机内部运行,对其功能进行干扰、影响的一种程序。计算机病毒,作为一种破坏性程序的典型,是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综上所述,破坏计算机系统,造成计算机保存内容丢失,导致严重后果发生的,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对于破坏计算机系统犯罪的处罚,量刑分为两个,轻则在五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如犯罪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会被判五年以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判决离婚后漏分财产可以再次起诉分割吗?
      判决离婚后漏分财产可以再次起诉分割吗?可以再次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


·著作财产权包括哪些权利 ?
      著作财产权包括哪些权利?一、著作财产权包括哪些权利著作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是指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取物质利......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


·今年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的
      今年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的今年(2020年)国庆加班费的计算较为特殊,因中秋节与国庆节都在同一天。人社部就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


·彩礼用来装修离婚退吗?
      彩礼用来装修离婚退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原则......


·建筑施工合同范本2023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施工合同范本2023主要包括哪些内容一,建筑施工合同范本2019主要包括哪些内容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一般构成正当防卫的条件有哪些
      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那么,构成正当防卫的条件有哪些?实际生活中,......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3万元够立刑事案件吗?
      一、过失损坏电力设备3万元够立刑事案件吗?是可以立刑事案件的;过失破坏电力设备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造成电力设施的损坏,致电力的......


·转贷协议参考格式
      (借款人名称)    关于(项目名称)项目使用    (国家名称)(贷款种类)贷款的转贷协议    年  月  日    鉴于(借款人名称)......


·什么样的婚前房产不用公证
      一般而言,个人在婚前的房产是属于个人所有的,即使日后夫妻离婚也不能当做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现实中不少人会将自己的婚前财产办理公证,但就一些婚前......


·离婚抚养费变更是否可以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费
      一般在父母离婚的时候会对孩子的抚养费数额做出计算、约定,但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那么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