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男子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偿还?

男子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偿还?1、离婚时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在此情形下,双方的债务清偿协议除经债权人同意并免除其连带责任外,仅具有对内的效力,不过是双方约定各自分担的债务份额,并不因此而产生对外的效力。离婚后,对债权人而言,该项债务仍为连带债务,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3、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能力及照顾女方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判决双方按一定比例承担债务或者让具有较强经济能力的一方单独承担债务。在此情形下,法院判决确定的是双方各自分担的债务的份额,也仅具有对内效力,并不能因此而认为法院的判决具有将连带债务变更为按份债务的确定力。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问题做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4、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离婚后,一方因清偿超过自己分担部分的给付额,致另一方同免对债权人的清偿责任,有权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其各自分担的部分。此即连带债务人间的求偿权。二、夫妻债务的认定1.首先应推定一方的借款为夫妻共同借款;2.如果一方能后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为个人借款则认定为个人借款;3.如果一方能够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此笔借款没有用在共同生活中,则认定为个人借款。对于公民个人来说,在将自己的钱借给他人之前,首先需要确定债务人的身份,若是对方已经结婚了的,需要明确是否是以夫妻的名义举债,若是借钱者说是夫妻共同借款的,那么还需要先问一下夫妻的另一方,是否知道自己即将属于债务人。只有遵守了这些规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债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遗产税如何征收比例是多少?
      一、遗产税如何征收比例是多少?我国没有开始征收遗产税,继承遗产并不需要向国家交遗产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


·一、女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怀孕可以生育吗?
      一、女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怀孕可以生育吗?非婚生育不能办准生证。给孩子报户口是要罚款,即付社会抚养费。参见相关的政策、法规。如果想上在母亲户口所......


·年最新劳动者权利法律保障制度
      劳动者是社会最庞大的群体之一,那么劳动者应该怎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出台的最新的劳动法则更加全面的告诉了我们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


·醉驾或可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
      醉驾或可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


·多次受贿未处理的按照什么处理
      对有些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为的调查会发现当事人实际上是属于多次受贿,其实也就是在第一次有了受贿的这种行为没有被发现以后就会有些肆无忌惮了,而在......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是什么样的?
      在日常的新闻中,常会出现一些对事故程度的描述,一般来说您听的比较多的就是重大安全事故和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其实对于这些对事故程度的描述也是有一......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有多长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有多长在我国,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主要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的审理期限。1、一审审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适用简易......


·雇佣关系怎么赔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


·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一、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的期限一般是多久?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的期限一般是两个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中有明确规定:第二百......


·原告辩护词模板是怎样的
      原告辩护词模板是怎样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三......


·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区别是什么?
      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区别是什么?一、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区别是什么?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区别是两者的法律概念和说法是不一样的,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